眼前男孩头大身子小,说是五岁,其实看着跟三岁孩子差不多高。 他又黑又瘦,身上是破破烂烂打满补丁的粗布麻衣,脚上是露出五个脚趾头的草鞋。 这一副逃难难民的打扮,程丽在电视上也见过不少,非洲贫困地区的儿童和他现在的模样也差不多。 但是,眼前男孩的小腿却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向外拐着,和他的大腿正好呈现出标准的90度的直角。 这根本不像人类能做出的动作。 怪不得他躲在门后不出来…… 一个五岁的孩子,腿被父亲打到变形…程丽只看一眼,就心里发紧,眼眶湿热。 她活了二十多年,从没亲眼见过这么惨的小孩。 她心里五味杂陈,将脏兮兮的小孩抱到脏兮兮的床上,“石头你等着,我去给你请大夫。” 便宜儿子乖乖点头,“谢谢娘。” 骨折之痛,痛彻心扉,这孩子居然能做到面不改色,神色如常。 他忍受痛苦的能力比之一个大男人都强了不少。 程丽从贴身衣物里取出一枚造型古朴的银戒指,这是原主爹娘留给原主的最后一点东西。 至于其他东西,早就被贪婪的大伯母搜刮了个干干净净。 这是原主千小心万小心才留下的戒指。 成亲前,她要防着大伯母,成亲后,她要防着酒鬼丈夫。 “对不起,程丽。这戒指我先暂且一用,早晚我会把戒指找回来的。”程丽在心里对原主说了抱歉,揣着戒指出了门。 何家村离镇上不是很远,所以酒鬼男人才能天天出去吃酒取乐。 原主生性胆小,自嫁过来后,还从没有单独出门过。 虽说何大是个酒鬼,但有饭了也会给原主留一口。 程丽嫁过来后起码能吃上饱饭了,个子长高了不说,身上也长了不少肉。 如今比之以前骨瘦如柴的样子好看了不少。 小少妇不过十六岁,身材袅娜,脸蛋白嫩,自然吸引了很多人视线。 有好事的村民问,“何大家的,你这是去哪儿?” 程丽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不太认得村里的人,敷衍道,“孩子病了,我去镇上给孩子请大夫。” “乖乖,去镇上请大夫?”村民们倒抽一口冷气。 “人家连村里的余大夫都看不上,要去镇上请医馆里的大夫呢?” “何大这小子发财了?” 程丽停下脚步看向出声的那几个村妇,“村里有大夫吗?” 有个嘴快的婆娘道,“村东头有个余大夫,不拘是家里的牲畜还是头疼脑热,都能看。我们平日都是在余大夫那里看的。”m.biqubao.com 如此甚好,也省的她步行去镇上了。 程丽诚心诚意道谢,“多谢这位婶子。” 那村妇“噗嗤”笑出声,“你该叫我嫂子才是哩。” “哦哦哦,多谢嫂子。”程丽不好意思的改口。 她道完谢就照着那位嫂子指的方向匆匆行去。 有人眼尖的发现了她衣衫和鬓发间的血迹,又对其余几个村妇使了个眼色。 村妇们望着程丽远去的方向啧啧叹道,“又是个苦命的,你看看被打的。” “怕是家里孩子又被何大打了。” “这新媳妇人还不错,知道请大夫给石头看病。” “后娘对孩子哪儿有真心,你瞧好吧,早晚露出马脚。” 几人唾沫横飞的议论纷纷。 农村的土房子不隔音,更别说何大家的房子千疮百孔,那话顺着风声清晰无比的传入石头耳中。 年仅五岁的孩子目光沉静,黑黝黝的有些瘆人。 程丽找了村里的老兽医给石头治了腿。 医生给石头的伤腿敷了药,又给上了夹板,说石头需要卧床静养,不能胡乱下床走动,养个百天就能重新长好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点常识程丽还是知道的。 可是当她拿出那枚戒指付诊费时,年迈的大夫说什么也不肯收,“乡里乡亲的,给孩子看腿哪儿就能收你的银戒指呢?让人知道,我还用不用做人了?” 程丽全身上下连个铜板都没有,她面露苦涩,“我身上实在没钱,只有这枚戒指,您老先收下,改日我有钱付诊费了我再把戒指取回来,你看行吗?” 一头花白头发的余大夫坚决不肯收,“诊费也没有几个铜板,日后你有钱了再给也是一样的,草药都是山上采的也不值钱,戒指你收起来吧。” 程丽与余大夫推搡了好几个来回,余大夫都拒不肯收。 程丽最终只能无奈收回戒指,暗叹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别看石头小,这个孩子却极其能忍,余大夫给他上药的时候都没见他哼哼一句。 程丽送走余大夫,看着床上小孩儿奇道,“你不疼吗?” 石头稚嫩的脸上满是沧桑,“我不能哭,哭了惹父亲心烦,父亲心烦了还会打我。” 短短一句话,程丽都能想象到这个五岁的小孩是怎么谨小慎微的活在何大的阴影下的。 可是再惨和她又有什么关系,他的苦难不是她造成的。 想到原主那个酒鬼相公,程丽就一阵恶寒。 这种垃圾男人,谁爱要谁要,她可不要。 料理好小石头,程丽又出门了,原主脑海中并没有何家村的相关记忆。 她走出门大概看了下何家村的情况。 何家村地址位置优越,在村头有处小河,河里有村民们养的鸭鹅在追逐戏水。 岸边还有小孩在摸鱼摸虾,一派田园野趣。 可是田园这东西,偶尔开车去吃个农家乐还行,真要住在农村,程丽可住不惯。 她一路走来,也有零星村民和她打招呼,她都一一微笑回应。 顺着原主脑海中的记忆,一路走到镇上,程丽大失所望。 所谓的小镇,不过就是多了几家卖东西的小门店而已。 镇上到处都是泥土路,显得灰扑扑,破破烂烂的。 她一个妙龄女子独自在街上闲逛,很快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惜程丽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朝代的大街和后世的大街是不一样的。 在后世,别说是大白天,就是凌晨一二点,你走在大街上也安全无虞。 但是这这里,一个单身女子没有男人陪同走在街上,就等于伤风败俗,有伤风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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