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料,这次他的巴掌还没落到妻子脸上,就被程丽一脚踹翻在地。 程丽没想到这男人看着人高马大,居然如此轻易就被她给踹倒了。 何大也没想到一向任打任骂的妻子居然敢还手。 两个人一时之间都有些发懵。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程丽,她不顾仪态的叉腰骂道,“你这废物,娶不起媳妇就别娶,还拿假银子当聘礼!我半个铜板没花到你的,还得腆着脸回娘家帮你借粮食,回了家你对我又骂又打,我不活了!我现在就杀了你再跳河!” 说完,她拿起桌子上的剪刀发疯般往何大身上戳。 何大吓得魂飞魄散,手脚并用的往外逃,“你疯了!” “我就是疯了,嫁了你这个不中用的男人,我还不如死了算了!!!”程丽对着何大的小腿和胳膊狠狠戳了几下。 何大常年混迹于镇上的赌场,别的本事没有,逃跑的本事是一等一的。 他滑的像个泥鳅,任程丽如何发狠,也没伤到他分毫。 等程丽累的筋疲力尽停下后,何大才长舒一口气。 他脸上有些不自在,“银子的事,你娘家也知道了?” 程丽“呸”了他一脸,“你个窝囊废,天底下哪儿有你这样的人,还拿假银子当聘礼!我一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大闺女嫁给你这个鳏夫,你还敢打我!” “今儿我就明确告诉你,你要是再敢打我,等你睡着了,我一剪刀把你脖子捅个窟窿,到时候咱俩一起死!” 何大后怕的摸摸完好无损的脖子,心有余悸道,“好媳妇,我以后再不打你了,你快给相公我做点饭吧,我快饿死了。” 程丽没料到这男人如此没脸没皮,刚刚还对着她喊打喊杀,转眼就嬉皮笑脸的喊她媳妇要她做饭。 妈蛋,合着她穿越过来就是为了给这酒鬼男人和他的白眼狼的儿子做饭的?m.biqubao.com “我不去!”程丽握着剪子不松手,“家里一粒米都没了,我可没脸面去别人家借米面,要去你去。” 何大从未见过媳妇这么泼辣凶悍的一面,别说,还挺有味道。 程丽俏脸生晕,大大的眼睛满是警惕,樱桃小口红润润的,别提多生动诱人了。 何大今天才发现自家媳妇长的挺漂亮的,一点不比县里百花楼的头牌差。 他越看越欢喜,鬼使神差道,“我这就去借米借面,媳妇你在家等我回来。” 有病吧,程丽被他的变脸大戏惊的无语。 这人怎么这么贱,打他一顿就变了个人似的。 要么说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 何大就喜欢程丽这样的。 他老老实实去借了米面回来,又破天荒人生第一次下厨做了饭,腆着脸端给程丽吃。 程丽冷着脸吃了饭,何大又屁颠颠的洗了碗筷。 从头到尾没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 程丽看他吃了饭又要出门,不悦的哼了一声,这死男人,不知道一天天在外面干什么,一毛钱的家用也不往家里拿。 也不知道原主是怎么忍得了的。 何大赔着笑脸道,“娘子放心,我这次出去肯定能挣到钱,到时候给你买头花。” 呵呵。 程丽假笑。 何大却很满足似的,高高兴兴出门去了。 灶房里锅碗摆的乱七八糟,一摸一手黑。也不知道那酒鬼是怎么刷的碗? 程丽嫌弃的又把碗筷洗了一遍。 米缸里有了薄薄一层米,程丽又熬了一锅粥,当做晚上的晚饭。 米粥的香味飘到何石头的屋里,馋的他直流口水。 果然没多久,程丽就端着粥进了屋,“啪嗒”把碗放到石头床头,“吃吧。” 石头迫不及待端起碗,“谢谢娘。” 古语有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何大只做了那一次饭,又开始当甩手掌柜,说好的给程丽那拿钱回来,结果三日后还是双手空空回家。 程丽懒得跟他计较,有的吃就吃,没得吃就全家一起饿着。 ~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又要吃饭了。 程丽从没觉得一日三餐是这么麻烦的事!!! 每天睁眼就得吃饭,家里只有一个骨折的五岁孩子,所以只能她自己做饭!!! 程丽心里是崩溃的! 干脆饿死拉倒,她也不想在这狗屎世界活下去。 说不定她在21世界的身体没淹死呢,说不定她的身体被人救活了呢! 程丽翻身坐起,拿着剪刀对准大腿动脉,却迟迟下不了手。 刚刚的想法是她自欺欺人,她夜跑的公园本就偏僻,她夜跑的时候,连个鬼影都没看到。 再说她还记得湖水淹没头顶的恐惧,还记得四面八方的水争先恐后往她鼻子和耳朵里钻的可怕感觉,还记得她的身体直直往下坠的失重感。 她还记得闭眼前,平静无波的水面无一丝涟漪。 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根本没人救她,她已经被淹死了。 程丽握着剪刀的手怎么也无法用力。 “啪”剪刀被扔到了床上。 好死不活赖活着。 老天爷赏脸,又给了她一次生命,她不能就这么浪费了。 程丽是个乐天派,既想通了也不会为难自己。 为今之计,只有尽快离开这个穷山沟才是正理。 越穷的地方越落后,这破镇上居然连单身女子都容不下,足以说明这地方的女人活的多苦。 这种吃女人的地方,稍有不慎,说不得就和石头的娘和原主一样,香消玉殒了。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要到大城市去,到了城里,不拘是做丫鬟奴仆,还是做些小生意,总能养活自己。 留着这穷山村,她连吃饱饭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怎么还敢有别的奢求? 她要走,她要离开这里! 程丽浑浑噩噩过了十来天,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可是,究竟该怎么离开,还是个问题,需要细细思量。 何大家里没有家禽,但是有个巨能吃的孩子,所以到点了也得起床。 石头凌晨就饿醒了,他不敢喊继母,只眼巴巴望着门口,谢天谢地,在他饿昏过去之前,他终于见到了继母! “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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