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那小白眼狼的样子就知道他又饿了。 程丽对此嫌弃不已,这小屁孩每顿吃的比她都多,究竟是怎么做到每天还喊饿的? 难道那些粮食都吃进狗肚子里了吗? 本来说好当宵夜的饼子也给小白眼狼吃了,本以为能熬到中午。谁知道,这小屁孩大早上就一副快饿晕过去的样子! “你又饿了?”程丽垂死挣扎道。 她多么希望小屁孩摇头。 可是,小屁孩听完她的话忙不迭点头,“娘,你终于醒了,我好饿。” 那个爹有和没有一个样,从不会关心石头。 石头靠着亲娘和继母才能吃到饭,所以格外会讨好人。 “娘,你昨天做的饼子真好吃,我还想吃。” 我还想吃蛋黄酥呢,想有用吗? 程丽没好气道,“家里没面了,你凑合着吃吧。” 何石头连忙表态,“娘你做什么我都喜欢,真是辛苦娘了。等我伤好了,我每天都给娘做饭,娘就不用再早起了。” 这一口一个娘叫的别提多亲热了,让不知情的人听见,还以为程丽是他亲娘呢。 小白眼狼虽说可恨,可他如今才五岁,又断了腿卧病在床。 程丽再不照顾他,他说不得就要饿死在床上。 若是强行下床干活,只怕将来会是个瘸子。 小白眼狼虽然黑了点,但胜在五官底子不错,说不得将来能长成个帅哥。 万一成了个瘸子,岂不是浪费? 程丽虽没什么爱心,但基于人道主义精神,还是认命的去灶房给小屁孩做了早饭。 小屁孩活像饿死鬼投胎,不管程丽做的饭多难吃,他都像恶狗扑食一样三两口吃完。 程丽无语凝噎,“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突然,一阵突兀的敲门声响起,程丽正欲起身查看,被小屁孩拉住手臂,“别开门!” “怎么了?”程丽奇道。 五岁的何石头面色不佳,“别开门,等何大回来。” 程丽虽然不知小屁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她还是听话的乖乖坐下,“好。” 那阵急促的敲门声一直持续了一刻钟才停歇。 程丽被敲门声搞得心烦意乱,又看小屁孩坐立不安,频频望向院外,急道,“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啊,你把我急死了!” 何石头无法说出藏在心里的猜测。 虽然继母身体里已经换了个女人,但是她始终还是个女人。 只要是女人,听到这种事情就没有不怕的。 “你去找个防身的东西,说不定等会有人会对你不利。”石头考虑再三,决定不再隐瞒,直接说出了上辈子发生过的事。 上辈子,继母就是因为受了恶人欺辱,被毁了清白,才跳河自尽的。 而现在,站在他身边的这个女人,对他有大恩,她绝不能像继母一样受辱死去。m.biqubao.com 石头现在的申神情一点都不像个孩子,反而像一个运筹帷幄的成年男人。 程丽不敢大意,她飞速跑回主屋拿了和榔头,又跑到厨房拿了唯一一把菜刀才跑回石头的房间。 一大一小两个人都屏气凝神,趴在窗户口看外面的动静。 敲门声消失后,仿佛世界又归于平静。 程丽等了半晌没听到其他异响,凑到石头耳边小声道,“那人是不是走了?” “不知道。” 石头实话实说。 上辈子的事有许多都与这辈子不一样了,比如继母,比如父亲,比如他自己。 上一世,他的腿没有请大夫,所以落下病根,做了一辈子瘸子。 被人明里暗里嘲讽他不良于行乃是恶事做多了,上天给他的惩戒。 这群只敢在背后议论他的小人,找不到他的任何把柄,只能拿他残缺的身体说事。 彼时,年方三十八岁的关翊谦已是当朝重臣,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也是后宫最受宠的宸妃娘娘的义兄。 关翊谦直到死,也没让任何人看过他的伤腿。 他在贫穷落魄低微时受够了白眼和冷落,受够了欺凌和嘲笑。 那些稚童和乞丐肆无忌惮的用棍棒用用石子砸他的伤腿。 让关翊谦几十年来都郁结于心,难以释怀。 这条伤腿带给他的痛苦和苦难刻入骨髓。 即使他后来改头换面,身居高位,可是,只要旁人对他的伤腿撇那么一眼,他心里就会颤一下。 这种条件反射似的感觉无法根除,即使他曾聘请天下名医为他碎骨再生,也始终治不好那条自他五岁起就断了的腿。 碎骨再生可以把他外翻的腿骨掰回原位,但是断腿却无法根治。 所以,天下皆知,那个赫赫有名的关翊谦是个跛子。 幸好,在外人眼中,他只是个走路有些慢的跛子,而不是个怪物。 若是让皇上和那些朝臣看到他以前畸形的腿,只怕会恶心得三天吃不下饭。 所以,这辈子,当他再次重生到他断腿之日的时候,一向运筹帷幄的关翊谦是崩溃的! 为什么!! 为什么这个噩梦又来了! 为什么不早一点,只要再早一点,只要再早一点………他就可以逃出家门,就不用被父亲打断腿! 老天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残忍! 他无人可求助,只能一遍遍对继母说,“我的腿好疼。” 上辈子,继母挨了父亲的毒打后,为了让父亲停手,把身上唯一值钱的戒指给了父亲。 父亲拿了戒指出门,一连十几天没有回家。 这辈子,继母还没来得及拿戒指就被父亲打的断气了。 那枚戒指还在继母手里。 只要她愿意当了戒指给他看腿,说不定他就不用做瘸子了! 洞悉人心,以玩弄权术为乐的关翊谦像个真正的孩子那般期盼着继母能为他付出一切。 梦想成真! 他盼了一辈子的事终于成真了,继母看见他畸形的腿没有嘲笑嘲讽他,反而心疼的落泪。 又毫不犹豫去为他请了大夫! 这是全新的人生,从此以后他就是崭新的关翊谦了!是完好无损,身体健全的关翊谦了!!! 关是他母亲的姓,翊谦是他给自己取的名字。 那个畜牲不配做他的父亲,也不配让他姓何。 他不是何石头,而是关翊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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