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她把何大之死揽到自己身上,那她也定然没有活路。 事实就是如此,这个时代的男人可以随意打死两任老婆,可女人若是杀夫,则是重罪,轻则刺字流放,重则斩首。 她必须妥善处理好何大的尸体,最好是母子二人都安然无恙。 她胡乱擦了擦石头脸上的泪,“石头你乖,我现在就把他拖去河里,没人知道是我们俩干的,你别怕,等我回来。”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瘦胳膊瘦腿的程丽此时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她把何大尸体用带血的床单包裹好,拖着尸体往门前的河里拖去。 幸好离河边不远,程丽趁着夜色一鼓作气将何大尸体拖到河边,又在他衣内塞入几块大石头,然后用力把尸体推入河中。 做完这一切,她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路上有无血债,然后抱着沾血的床单飞速跑回家中。 为保万无一失,她烧火将床单烧了个干干净净。biqubao.com 石头已经恢复了过来,天刚蒙蒙亮,继母端着碗粥笑着进屋,“饿了吧,来喝碗粥。” 石头抬眼无声询问她。 程丽挤出个笑,“你爹昨晚又跑出去了,现在也没回来,也不知道啥时候回家。你放心,就算你爹不在家,娘也不会饿着你。” 石头怅然若失的叹口气,“知道了,娘。” 程丽不放心的追问,“你腿还疼不疼?” 小小的石头摇头,“不疼。” 只是直到现在,他也无法接受,居然是他亲手杀了何大。 “我们逃走吧,”程丽提议道,“我们逃去别的地方,这样就没人发现是我们杀了何大。” 石头打破他的幻想,“不逃还好,一逃等于此地无银三百两,官府肯定不会放过我们。” 他思索片刻,稚嫩的嗓音分外冰冷,“你明日就去村里说何大半夜回来又吵吵着要去找那些地痞流氓算账,然后一夜未归,让村长去帮忙找人,闹得越大越好。” 程丽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是要把何大的死栽赃在那三人的同伙身上。 那群人都是偷鸡摸狗之辈,身上肯定不干净,若是听到风声,肯定跑的影的没有。 届时死无对证,何大的事最多只能不了了之。 程丽把碗放下,“你自己吃,我再去检查一遍。” “别去!”石头拦住她,“天色已经亮了,你现在再去容易留下把柄,我们只需咬死何大半夜离家未归即可。” 程丽也觉得现在的自己六神无主容易犯错,听了石头的话也觉得有道理,“我不去。” 两人味同嚼蜡的吃罢饭,相顾无言的等着村民们起床忙碌。 等到太阳高悬,村民们三三两两下地时,程丽疯婆子一样大呼小叫的跑出门。 她边跑边喊,“村长,村长,我家何大不见了。” 有好奇的村民被她吸引,于是自发跟着她往村长家走去。 程丽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是个演技派,她坐在村长家门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道,“我家何大昨夜明明回来了,我这一睁眼,他又不知道去哪儿了…呜呜呜……村长,你帮我去找找我们当家的。” 有村民不解道,“何大不是整日都不在家吗?何大家的这是哭啥子?” 有了解详情的热心人解释,“何大家进贼了,听说有四五个呢,那些贼偷了东西分赃不均,大打出手,几个人都死了。” “何大媳妇这是怕何大也和这群人一样死在哪里了吧?”有人总结道。 “嘿嘿,”村里四十多岁的老光棍何保田呲着黄牙笑道,“那何大家穷的叮当响,傻子才去他家偷东西,我看是何大家的媳妇在外偷人,奸夫们凑到一起才大打出手。” 有色迷迷打量程丽的老男人附和道,“对对对,保田叔说的有道理。何大媳妇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我上次看她在河边洗衣服,还对我笑呢,绝对是想勾引我。” 这些男人都忘了他们一开始都初衷是讨论何大的失踪,反而个个振振有词表示程丽勾搭了自己。 村长被程丽哭的头疼,怎么又是何大家的事儿!! 他不耐烦的轰程丽走,“何大能出什么事,过几日他就回家了,快别在这里哭了,不知道到底以为我家里办丧事呢!” 好事者都哈哈哈哈的笑出声。 程丽也从未被这么多人围观过。 村民们对她指指点点,仿佛她是一只会说话的猴子,个个对她面有异色。 程丽做贼心虚,以为众人都在讨论她杀夫之事,干脆就坡下驴,顺着村长的话灰溜溜回家了。 她不知道的事,这些村民不管是男的女的,议论的不是何大,反而是她。 “看看她那屁股扭得,勾搭谁呢,真是个骚货。”有年老妇人对程丽的背影啐了一口。 “就是,谁家好女人长那么大的胸,鼓鼓囊囊的,一看就不是良家妇!镇上的窑姐才长那么大的胸脯!”有好色男人咽了口唾沫垂涎三尺。 这话被周围村民听在耳里,不免都眼神暗了几分。 这么个前凸后翘的漂亮媳妇居然不是自家的,真是可恨! 程丽察觉到众人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后跑的更快了。 她一口气跑回家,“啪嗒”一下锁好门,才心有余悸的匆匆回了石头的屋。 一想到何大尸体就在门口的河底,说不得哪日尸体就会飘上来。她和石头就会被拖着下了牢狱,程丽就心里七上八下的。 她握紧石头的手,“石头,你老实和我说,你是不是也是穿越的?” 否则,一个五岁的石头孩子,不可能眼都不眨的杀了那么多人后还能安然入睡。 不不不,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可能有那股杀人道狠劲儿。 关翊谦不露声色,“你也是穿越的?” 程丽自认两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毫无保留承认,“对,我是穿越的,我是21世纪的,你呢?” 关翊谦咀嚼着陌生的词语,试探着道,“我是子羽国之人,21世纪是…?” 程丽人傻了。 她只考虑过现代穿古代,没想过还有古代穿古代这回事啊! 什么子羽国,这是什么东西,中华上下五千年都没有这个朝代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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