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这些牙印的时候,许清欢的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嫉妒,叫做吃醋。 作为过来人,她当然知道这代表了什么! 而且应该还很激烈。 许清欢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撕破了一个大口子似的,疯狂的往里灌风,吹得她一时都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当理智一点点回笼,她像触电般的将手抽了回来,立刻远离傅宴时的床。 自己怎么忘了呢…… 他可是结了婚的人啊!他有老婆,和老婆睡在一起不是很正常的吗? 就即使他没有放下自己,可自己就能越界吗? 现在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在闯进别人老公的家里,抚摸别人的老公! 许清欢赶紧转身要离开,突然听到身后的傅宴时动了动,口中的声音很轻。 “许清欢……” 他在喊自己的名字。 可是许清欢不能再停留下去了,她立刻就走出了卧室,像逃亡一样的离开东樾湾。 回酒店的路上,她无法克制的,脑海里全都是傅宴时肩膀上的牙印。 她就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一样,难受到快无法呼吸了。 真的整颗心都揪痛到需要大口喘气才能活下去的地步! 可……他抹去了纹身,有了新的女人陪在身边,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吗? 让他忘记自己,往前走,这不是自己告诉他的吗? 现在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痛呢! …… 许清欢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酒店的,行尸走肉一般。 始终没睡的聂至森听到了脚步声立刻打开门,就看到了她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欢欢……你这是怎么了?” 许清欢恍然的抬起头,那一双已经哭红了的眸子,令人心一颤。 “至森哥,他,他有了新生活。” “你看到了什么?”聂至森赶紧过去扶住她那摇摇欲坠的身体。 “他有了新生活,我应该为他高兴,对吗?” 聂至森抿唇,“你到底看见什么了啊?” “我就问你,对不对!我是不是应该祝福他,而不是在这里难受!” “……”她都已经说了,聂至森也不傻,大致能猜出了点什么,“你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 许清欢低下头,“他们应该很恩爱。” “唉!欢欢,他也是个男人,总要有个人陪在身边的。”聂至森说完这句话,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继续往下劝说了。 因为此刻的难受,他何尝不是日日夜夜都在经受呢? 看着许清欢难过,流泪,和自己有什么差别? “我没事的,我睡一觉就好了。”许清欢打开了自己房间门就要进去。 聂至森哪里放心得下?怕她会做什么傻事,于是拉住了她。 “欢欢,你想喝酒吗?” “……” “北圳市有一家菜馆,非常的好吃!今天忙活一天,我都没吃饭,饿了,你陪我去吃点东西吧!” 许清欢哪有心情吃东西,她垂下眼睫,“至森哥,我——” “算我求你嘛!陪我去吧!”聂至森笑了笑,“人家不是说吗?没什么事情是一顿大餐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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