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调试着后视镜——看起来我确实是憔悴了不少。 李淇坐在副驾上小眯一会,大家一整晚没合眼,审了一晚上,我甚至连前晚都没睡好。 上次好好睡觉还是在垃圾桶里睡的。 昨天凌晨,赵珑打搅了我的睡眠,然后早上就换了一身衣服。 昨天早上难得的阳光笼罩着整座城市,和她隔着三十米的距离,但是... 而是尽管我和韦空与她相对,那藏在披散头发后的面孔,总觉得,和行越路时有些不一样。 ...但不得不说,赵珑如果没有化那吓人的妆,真的一定是大美女吧! 今天对于郑华的审问原想着是一场硬仗,但没想到十个小时内就初步收工。 利用亲人的出现化解审讯的困难是警队常用的技巧,只是没想到连郑华都吃这一套。 虽然在这个事件上我们占了上风,但是复杂的个人感情的主观因素其实是我们侦察的阻碍——单纯的利害因素会更容易让我们判断一些。 这次归队,不知道又有什么新的工作在等着我。 ... 归队时已经是午后三点半,白羽在组里靠边,他应该也是没睡好,没经过警校那段日子的人一般很难连续工作超36小时。 李淇也是刚醒的模样,“嗯...咱们要不要把林霖翰的审讯往后推一推,今天这个状态不太好。” “今天我们要审的是肥仔何,林霖翰已经死了。”我说道。 “哈哈哈...”我们三人都笑了。 就在这时,秦牧推门而入,“啥事啊?这么好笑?” “秦老哥,有什么新发现吗?”我问道。 秦牧一般是不会轻易离开九十三号实验室的,除非有什么发现。 秦牧缓缓坐下,不紧不慢地抽出香烟,给我和白羽都递上,“我首先得说我从事法医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哪个时候展开过现在这么复杂的研究工作,属实的拓展业务了。” 我找了半天没找到打火机,应该是落车上了,白羽见状赶紧给我和秦牧都点上。 秦牧抽了一口就没抽了,开始发言: “目前可以证实,谢易和赵珑体内留存的样本物质,就是郑华口中的莫那亚,并且有了更充足的样本后...咳咳...”秦牧又清了清嗓子。 “秦大仙啊,您可快点说吧...”我吐槽着。 “目前通过金沧公寓里的样本,我提取了一小部分作为实验,利用不同用量参考了几只小白鼠的影响。” “我们本身也没有多少留存,金沧公寓里也就几个小瓶子。”李淇说道。 “放心,总共就使用了十毫升。”秦牧耸肩,“用量在0.2ml以下,小白鼠陷入昏睡;0.2ml-1ml,会短暂休克;1ml-1.5ml之间,陷入短期假死;用量超过1.5ml的时候,直接死亡。” “虽然这只是对小白鼠的一次实验,但是...最少我们能证实莫那亚在不同用量下的对客体的作用不同。”秦牧补充道。 “这个物质,对人的影响只怕需要更大的用量?”我问。 “是的,毕竟赵珑和谢易体内的莫那亚含量已经到了可以让我在血液样本里提取到的地步,那么就说明当时的用量不低。”秦牧回答道。 “这还没有解释到为什么谢易能复生,”李淇插话,“当时谢易的尸体并不完整,甚至在法医楼还遭到了二次破坏,如今在董莉家里看到的景象,却是完好无损的。” “这就不得不提omicrane了。”我把当年实验设备的录像放给秦牧看。 秦牧不说话,直到屠杀结束。 “有意思,”秦牧看向我,“江信你说过,在沙湾的时候,你向赵珑开枪,她完全不受影响?” “是的,”我点头,掐灭了香烟,“不仅如此,我亲眼见到了她在房顶上跑酷,随便一步都是大几米远。” “很难不怀疑赵珑就是在某种条件下移植了omicrane的能力。”秦牧掐着下颚沉思,“也不难怀疑,赵珑和谢易死亡时身体里已经有了omicrane?” “这就很难证实了,”秦牧自问自答,“目前我甚至不知道这种物质是什么,即使利用现在警队留存的样本也很难检测。” “我们不是还有一整个克隆体的尸体吗?”我继续说道,“昨天早上我和韦空遇到的那个,应该没有家属催我们火化吧,冷藏起来,那个个体也有类似omicrane的表现。” “问题是,omicrane究竟是什么?这在整个科学界看来都会是新物质。”秦牧摇头,“我也得知道是什么物质才能借机观察样本体内有或者无。” “我们审郑华的时候,他表示已有的omicrane的移植是全部失败的。”李淇说道,“如果郑华是诚实的,那么为什么短短几天,这么多成功的个体集中出现了?” 秦牧也开始了分析,“郑华不可能不诚实,他是知道赵珑肯定在找他的,随时准备好要他的命,那么这时候关于omicrane的资料,没必要隐瞒。” “医学方面的事情我不懂,”我问,“体内如果有某种物质的话,以现在的技术难道做不到发现吗?” “基本如果有意去观测的话,其实是可以观测得到的,但是...”秦牧也很无奈。 “也许谢易和赵珑在法医楼留下的样本根本也没有存在omicrane,”李淇双手握在一起,“他们是在去火化的路上,或者棺材里被外界移植的这种物质,当然,先不讨论移植的失败率。” “这也是最大的可能,”秦牧抱臂,“赵珑在刘新家中留下的血迹,我要再好好对照一下,特别是昨天收集到的那个克隆体的尸体,也是参考的样本。当时留在刘新家里的样本黏在雕塑上都干涸了,相对可观测的条件差点,这个好点。” “谢易被送去火化之前,”李淇问,“法医楼有对他的尸体进行缝合或者修补吗?” “有的,肯定要留‘全尸’。”秦牧又点上了一根烟。 “如果说有外界的帮助进行移植的话,”我思考着,“那么这个团体还有其他帮手。” “嗯...时候不早了,大家先回去休息会吧!”李淇让大伙散会。 我和秦牧相视一眼,没说什么,赞同这个想法。 ... 今个下午倒是和谐不少,相对来说李淇和秦牧只是在慕容景的审讯问题上稍微犯冲了一会,没有过多衍生。 再说,秦牧是唯一能直接受本组调令的法医,李淇没什么理由对他不尊重。 ... 转眼已经是傍晚六点的样子了,我打算回我的公寓楼,结果楼下保安老李告诉我这会停电六小时,电梯无法使用。 只要走楼梯了,唉,真他妈造孽啊! 走到张琪那一层楼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说,看着这房门,有些帐然失落的,极其复杂的感觉... 张琪的房门上挂着一个系有红结的风铃,门把手上还挂有自制的猫咪玩偶——看起来是以我的团团作为原型的。 门旁边是一个木制的鞋架,鞋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靓鞋,有赤色的高跟,结实的马丁,时尚的帆布,活力四射的运动鞋... 但少了一对,看着鞋架上刚好空缺的一个位置,但是这时候的确是太久的高强度工作了,有点想不起来是少了哪一对。 “想啥呢,先回屋睡觉呗...” 我对我自己说道,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好想知道是哪一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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