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大花她们想要掀摊开始,钱贵见着势头不对,果断从现场溜走去请衙役。 “就是你们几个在此闹事?” 此刻面对衙役板着脸的询问,刘大花她们明显慌了神。 杨香琴慌张道:“差大哥,这姓郭的是我小姑的儿媳,婆婆说教儿媳妇,怎么能叫是闹事呢?” “胡说!”热心群众立马反驳她,“这哪是普通的婆婆说教儿媳,她们就是存心来捣乱的,看把人家摊位都掀了,好好的生意被她们搅合了。” “就是就是,差大人赶紧把她们抓起来,治她们的罪。” 见人群都倒向郭喜安那边,刘大花她们都怕了起来,强撑着辩上几句就是一家人口角,没那么严重,就想要开溜。 为首的衙役伸手拦住她们,“事情还没理清,没个说法谁都不能离开。” 普通百姓对着官衙里的人还是天生有着一股畏惧感的,刘大花和杨香琴也不敢撒泼了,讨好道:“差大哥,这真就是我家家事呢,哪里劳烦得上你们过问?我就是和我那儿媳妇起了些口角,一家人哪有不拌嘴的,需要什么说法?” 这话一出,立马就有人接过去冷嘲热讽:“话可不是这么说的,郭娘子先前可是说过,你们是已经分了家的,算不上一家人,你们到人家摊位上来闹事,那就不能当成普通家事来算。” 见这些人牛皮糖一样的拆她台,刘大花也恼了,冲着说这话的人嚷道:“就是分家了,我还是她的婆母,是她的长辈,我们的事轮不上你们这些外人说三道四的。” 围观的人群立马炸锅了,你一言我一语: “外人咋了,外人也看不惯你仗着长辈的名头就欺负人家孤儿寡母。” “就是,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否则岂不是助长了你这样的恶人恶行......” 郭喜安隐在人后,有些感慨,这时候的人们还真是淳朴,正义感十足,面对恶事他们是真的愿意为之出头的,还真是有些可爱。 那名领头的衙役听了众人七嘴八舌的描述,已经对事情经过有了大致的了解,他沉着脸看向刘大花,“不管你们是什么关系,你砸了人家摊子,扰乱街道秩序是事实,寻衅滋事罪是跑不了的,既然现在还要扯皮,那就跟我们回衙门去接受调查去。” 刘大花吓了个魂飞魄散,对她们这样的升斗小民来说,去衙门那就是要蹲大牢的,这下她什么都顾不得了,立马妥协低头:“别别别,差大人,我晓得错了,不用去衙门,不就是动了下她的摊子吗?造成的损失我赔,我赔就是了。” 见刘大花不再闹,领头的差役看向郭喜安,“你是这事的苦主,既然闹事的人愿意赔偿,你意下如何?” 按郭喜安的想法,她自然是想让刘大花她们得个大大的教训,不过这事说白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就算闹到官府去,最后结果也不过就是赔偿她的损失,再对刘大花她们批评教育吓唬一番,和现在也没有区别。 还会搭上自己的时间,毕竟若是要去官府,自己作为苦主的一方免不得要同去配合调查,这样折腾对自己可是不划算的。 权衡利弊后,郭喜安低着头一副忍辱负重息事宁人的样子小声道:“若是婆母愿意赔偿我的损失,今日之事自然是算了。” “哎呀,小娘子,你怎么可以这样就妥协了呢?对这样的人,就该给她们个教训就是,你这次轻轻放下了,保不齐她们下次还敢。”先前一直护着她的那个直脾气大婶不赞同地反对。 不少人和她意见一样,纷纷劝阻郭喜安。 郭喜安有些无奈,这些乡亲们还真是热心肠,同时心里也有些惭愧,自己这样,也算是耍手段利用她们的好心了。 不过惭愧归惭愧,她也不算是完全撒谎,刘大花她们确实是恶人嘛,她还是低头做出一副委屈样子道: “可我...我也没办法啊,婶,我这吃食被弄成这样,已经没法卖了,我家里孩子还等着我今天赚了钱后买米下锅呢。” 听她这么说,劝阻的人一时都没了话,眼里的同情更盛,看向刘大花她们的眼神也更加谴责。 刘大花简直快要咬碎了大牙,这惺惺作态的小贱人! 那领头的衙差见她同意,便道:“既是如此,小娘子便算算自己的损失,估个价出来吧。” “我这也才出摊没多久,也不敢多要婆母的,您就给个一两银子就成。” 刘大花一下子炸毛,尖声大叫:“一两银子!你抢钱呢?就你那些小破吃食,全卖了也不值一两银子。” 郭喜安委屈道:“这几日承蒙大家照顾,我这生意还不错,今天便格外多做了些出来,现在全毁了,还有那些漏洒的调料,熬制的辣椒油和麻油等,本就是能用好几天的量,也一下全洒了,另外还有碰撞摔破的罐碗,一两银子,我是真没有多要。” 本来还有些人也是觉得这一两银子,未免也要得太多了些,有讹人的嫌疑,现在听她这么一说,细细一算还真是没多要,毕竟那凉粉整个小镇上就她一家在卖,想必也是做工复杂,这成本自然是高的。 虽然事实并不像路人猜测的那样,这凉粉倒不是成本高,郭喜安要一两银子也不是讹人,而是因为她这些凉粉本来就能卖出一两的银钱。 可刘大花不这么认为啊,她依然跳着脚地大骂郭喜安讹人,就是不掏钱。 衙差们不耐烦了,“你既然不服气,那便跟我们走一趟吧,让县老爷给你断断这官司。” 一听衙差这话,刘大花又怂了,可要真叫她掏出一两银子,她又实在不甘心,眼珠一转假惺惺道: “我也不是不给这一两银子,就是今天出门得急,身上钱也没带够。这样,等回了我们村子,我自然把这一两银子送到她家里去。” 这话别说郭喜安了,在场的就没有一个人相信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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