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冬素小声道:“他说考中秀才,就去提亲。 姐姐再等一等,明年二月考完,三月你们就能成亲。” 阿沅羞的脸上染了一层胭脂色,紧紧握着簪子,缓缓点头:“我当然愿意等他。 待修谨中了秀才,就算莫家那个情况,爹娘也会同意我嫁过去的。” 她这说沈冬素才从原主的记忆中,找到莫家的事。 莫修谨的父亲长的一表人才,是远近闻名的美男子,却娶了打小发烧烧坏脑子的三姨母。 原因是,莫父有病,发病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倒地,有时还会像疯子一样,爬高上低,几天几夜不睡觉说胡话。 这病一传开,就算长成天仙模样,家境殷实,也没人敢把女儿嫁给他。 硬是拖到二十五岁,莫母做主,娶了长的还行但人有些痴傻的三姨母。 婚后第二年就生莫修谨,第三年,莫父发病,被家人拿绳子捆在家里,结果他半夜挣脱,跳河死了。 沈冬素心一凛,怪不得莫修谨对把脉那么敏感。怪不得他中了童生也不敢跟阿沅提亲。 这是家族遗传精神病,他犯病的可能性极高,二姨母那么疼爱阿沅姐,岂会舍得女儿进火坑? 沈冬素看着阿沅姐那瓷白的脸颊,温柔似水的眼眸,不禁道: “姐,你不怕修谨表哥也犯那病吗?” 阿沅急道:“不会的!修谨从生下来就没犯过病,他那么聪慧,读书是学院最厉害的。 对三姨母极孝顺,对我,对我也极好。这么好的修谨,怎么可能生那疯病?” 沈冬素无言,只觉心头沉甸甸的,怪不得二表哥心事那么重。 不过遗传性精神病只要不诱发,不发病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一定要说动小盼,愿意接受她的治疗,只要提早干预,她有信心能让二表哥不犯病。 午饭吃的还是糙米饭,不过不是粥而是干饭。看着煮开的米筛上蒸笹,再拌上切碎的白菜,还勺了一勺猪肉拌进去。 仲阳就开始咽口水,上一次吃米饭,还是上个月中秋节。 用新碗盛的饭,沈冬素将那只葫芦鸡斩块,鸡腿仲阳和沈父各一个,一人分两块肉就没了。 极其简单的一碗饭,可在仲阳几人看来,却如山珍海味一般丰盛。 蒋氏将碗里的肉给沈父,沈父又挟给仲阳,看到他碗里有鸡腿,就把自己的那只给冬素。 几块鸡肉几个碗里转来转去,转的沈冬素都烦了,笑道:“再让来让去鸡肉都凉了!” 蒋氏看一眼二姐含糊地说:“钱归你管,也不能诓花,不年不节的买什么葫芦鸡!” 沈冬素狐假虎威:“这不是二姨母来了嘛!” 二姨母笑道:“我不来你们该吃肉也得吃,瞧仲阳和冬素瘦的。他姨夫也要多补补。” 仲阳满足地啃着鸡腿,朝冬素笑道:“谢谢姐!” 沈冬素这才想到还有重要的事没说,忙从腰间取出木牌:“给你的礼物。” 仲阳大喜接过:“什么呀?” 在看清是块写着他名字的木牌,不免失望:“这有啥用?” 阿沅姐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是药王庙学堂的学生牌啊,咱仲阳要去读书了。” 仲阳瞬间觉得嘴里的鸡腿不香了,不敢置信地看着沈冬素:“真的吗姐?” 沈冬素笑道:“是啊!学费都交了,一月九百文束脩,一百文午饭钱。 从明个起,你就要去上学了。” 仲阳看向父亲,见他一脸赞同。再看向母亲,果然,母亲不乐意。 “这么大的事你都不跟我们商量一下吗?咱这样的人家,读书哪有学手艺好! 仲阳跟你爹学木工,以后做木匠,多好! 他都念过私塾,认得大字。还读什么书?” 说完朝沈父抱怨:“我就说不能让她管钱当家,这才一天功夫,都花多少钱了!” 沈父皱着眉不语,当着她娘家亲姐的面,还是要给蒋氏面子。 二姨母可不给她面子,把碗往桌子上一放,直视蒋氏道:“我就说你连个孩子都不如! 你瞧瞧冬素,买了一筐子东西,可有一样是买给自己的?孩子可有乱花一文钱? 林钟为啥子卖身?还不是为了让家里好!给他姨夫看病要紧,这孩子读书也要紧。 咱们这种几代泥腿子的人家,只有靠孩子考功名一条路能翻身。 冬素别听你娘的,让仲阳读书是好事! 仲阳也是,可得抓住这个机会,摆脱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法。” 说完又叹道:“我家是没法子,小山滑头的很,实在不是读书的料。 但凡他是这块料,我就是砸锅卖铁,也送他去读书。” 蒋氏被骂的嘴唇嚅嚅不敢言语,不提读书的钱,只拿那一百文饭钱说事: “一个月一百文,大肚罗汉也吃不完啊!离镇子又不远,让仲阳晌午跑回家吃就行了。 再不成,给他送饭。省下一百文,给你爹抓药不好吗?”总之一句话,非得找个由头骂骂沈冬素。 这下沈父实在听不下去了,沉声道:“省儿子的饭钱给老子买药,那我病死瘸死算了!“ 蒋氏一看丈夫、亲姐都不站她这边,都在指责她,可明明就是冬素乱花钱,大小事不跟她商量啊! 顿时又委屈地抹起眼泪来,这个女儿真是来讨债的! 阿沅忙劝她,转移话题将沈冬月找茬之事说了,提醒道: “姨母、姨夫,二房肯定会生事,你们要提前做好防备。” 蒋氏哭道:“要是让二房知晓仲阳读书,肯定知道咱们有银子,又来浑怎么办?” 瞧,听了女儿被打,也不问一句,还是在担心银子。 沈父道:“分家书都签了,他们还浑什么浑?来了就让甲大人把人打出去!” 在屋外吃饭的甲十八听到个‘甲’字,探头笑道: “可行!甲某人吃了沈家的饭,别的活干不了,这打架的事还是能帮衬的。” 沈家大房这边吃着鸡肉米饭,二房那边吃着豆菽粥,个个都是一肚子火气。 沈冬月捂着被扇肿的脸,添油加醋地将在镇上发生的事说了,自己的责任推个干净,变成了沈冬素带着姘头暴打她和冯文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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