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祸天下_第三十六章 他叫吴彦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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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那娘俩的争论,李父始终端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他的内心,对这个争气、好强,沉稳干练、积极上进的大儿子十分器重。
  在老大的身上,寄托着太多他未曾实现的人生理想。
  对那个游手好闲的老二,他倒是从来没有任何好感。他甚至一直怀疑这小子不是他亲生的。
  因为自己的娘子怀老二前的一段时间,由于生活所迫,他一直在外地给别人扛活打工。
  回到家之后,也曾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说自己不在家的那段日子里,自家媳妇儿与一位隔壁姓王的大哥过从甚密。
  好在他心胸宽广,没有太往心里去。
  自己不在家,家里难免有些重活累活,妻子还要照顾年幼的老大。
  隔壁老王偶尔来帮个忙,他应该心存感激才对。
  而市井闲人,随便传个闲话,散播一些流言蜚语,无非是居心叵测地想看小两口打架,看个热闹。
  男人应该海纳百川,不能让小人得逞。
  可是自从老二出生之后,他越看越不顺眼。总觉得长得不像自己。
  尤其是当他长大之后,吊儿郎当,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身的坏毛病。就更让他看不顺眼了。
  合着自己身上的优点,比如隐忍、勇于担当,吃苦耐劳这些他一点都没继承。
  他也能感觉到自己老婆明显的偏心眼。老大明明乖巧懂事,家里但凡有什么好吃的,自家娘子却总是偷偷塞给小的吃。
  两个孩子无论因为什么事起了争执,她也总是站在小的一边,呵斥谩骂。有时候还动手打老大,倒是从来没碰过小的一根手指。
  这些他多多少少还能理解一些。毕竟为人父母,老二年龄小些,对他多一点关爱,怕他被大孩子欺负,人之常情。
  但时间久了,难免有时会为老大鸣不平。自己心中的那个爱的天平,也稍稍向老大倾斜了一些。
  于是在这个家里,便保持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按说在那个年代里,男尊女卑的思想比较严重。当爹的说话一言九鼎,是名副其实的当家主事之人。
  可是这些与人的性格也有很大的关系,李父天生是个闷葫芦,更愿意低头干活,不愿意多说话。因此表面上家中娘子便显得强势了一些。
  “我支持你!”李父终于开口表态了。
  他转头对自己的妻子说道:“鹏儿眼光独到,学富五车。更难得的是志存高远,目标远大。
  我们俩都是土埋了半截的人了,虽然读的书没有孩子多,但好歹也经历了不少的事情。
  鹏儿将来一定比老二有出息,我这当爹的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支持他实现人生理想!
  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老李家祖祖辈辈都是苦命人,劳碌命。彻底翻身,光宗耀祖只能靠鹏儿了。”
  李霄鹏闻言激动不已,面朝自己的老爹,趴在地上又给他磕了几个响头。
  “我不答应!”李霄鹏的娘亲仍然不依不饶。
  “他若有真本事,就光明正大的通过参加科举,金榜题名,我们举家欢庆,从此扬眉吐气。
  即使是名落孙山,只要有志气,下次再考。为实现梦想,竭尽全力,我很支持。但不能赌上全家人的性命,走歪门邪道!”
  李父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也不睁眼看看现在什么世道?
  大顺王朝几十万考生呢,凭什么让你金榜题名,让别人名落孙山?
  我觉得儿子的话很对,那个须发皆白的“书疯子”不就是眼前活生生的例子吗?”
  “可是……你别忘了自己有两个儿子啊!手心手背都是肉,你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他们两个都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我可要一碗水端平,绝不能孤注一掷!人,总要给自己留点余地。”
  李父脸色铁青,冷笑道:“我虽然没怎么读过书。但是也没少听人讲古说故事。
  古时凡是想成就大事的,必须置之死地而后生,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
  老二他有吗?他屁都没有!
  你平时宠着他惯着他,我不吭声也就算了。到了关键的时刻,我会支持老大的。”
  李母急的直跺脚,忍不住说道:“我们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可经不起瞎折腾。老大是你的亲儿子,难道老二就不是吗?”
  李父不动声色地说道:“我现在只承认老大是我的。至于老二,当年我也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说他是你和隔壁老王生的,我也从来没深究过。”
  虽然口气不是很严厉,但说出这么伤人的话。难怪李母会火冒三丈,一蹦三尺高。
  “你个老东西。拍拍自己的良心!今天你滴酒未沾,却满嘴胡话。以后的日子还打不打算过了?我跟着你容易吗
  这么多年来风里来雨里去,吃苦受累。到头来还要受你的窝囊气!你这是把我往绝路上逼呀,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李霄鹏眼看形势不对,连忙爬身来从中劝解道:“爹,娘。咱们有事儿说事儿,别扯远了。毕竟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李父虽然发泄完了暗藏在心中好些年的怨气,但同时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他最怕的就是自家的娘子在自己面前寻死觅活。
  连忙主动岔开话题说道:“就算我们砸锅卖铁凑足了你需要的银两。这兵荒马乱的,你路上带着安全吗?还有,到了京城之后你送给谁呀?你可得省着点花!”
  李霄鹏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地回答道:“这个我早就想好了。那些盗匪也是看人下菜碟的。
  我衣服穿的破烂些,他们想不到我会带着银子,就算本人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懒得搭理我。
  我已经提前去找那个“书疯子”换了几件破衣服回来,早就做好了准备。
  至于进了京城之后,我自然会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好钢要使在刀刃上,绝不会轻易出手的!”
  听完他这一番话,李父连连点头道:“我儿果然心思缜密,是个将来能做大事的样子!”
  一旁原来还在哭闹的李母见自己的老头子已经服软了,便也停止了寻死觅活的哭闹。
  开始低头想自己的心事:这个死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都是稀里糊涂的。我之所以偏心老二,是因为老二才是我俩亲生的。
  至于面前这个老大,和隔壁老王也没有任何的关系。准确的说应该是隔壁的老吴,当年那个小伙长得很是帅气,个头又高。
  最令我难忘的是他迷人的双眼,他充满磁性的歌喉深深吸引了我。
  听说他后来去了很远的地方,我现在只记得他的名字叫吴彦祖。
  天下这么大,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这个深埋在我心底的秘密,永远不会让那个死老头子知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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