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张辽来善无求刘玮出兵去救丁原之时,刘玮答应五日之后,灭掉城下的匈奴人便派兵。 而现在五日没到,刘玮就引来大水让善无城外的五六万匈奴人灰飞烟灭。 羌渠单于气血上涌坠马而死,左贤王呼厨泉仓皇北逃。 还没等张辽开口,刘玮却已经主动提出来。 张辽知道,刘玮并不在意困在废城的丁原等人安危,而是要替张辽报了丁原之恩后好让他来麾下效力。 “多谢侯爷,丁大人这下有救了!” 如此看来,他和吕布两人,一人来善无,一人去雁门。 最终还是他这边有成效。 三四日时间,就能派兵去救。 反之吕布那边,估计也才赶到雁门一两日。 雁门兵少,吕布能不能请出救兵都不知道。 “据我所知,丁原被三千匈奴骑兵围攻,而从善无到雁门的路上,还有羌渠麾下一个万骑长,左大都尉的好几千兵马。” “就算左大都尉知道了匈奴在善无这边兵败,他即便撤回美稷,也是我们路上的障碍!” 刘玮沉吟道,“从善无过去,路上估计不少麻烦!” “侯爷,我愿带领长城军团的骑兵走这一趟!”薛仁贵当即上前说道。 作为刘玮的头号打手,他绝对当仁不让抢着干。 “薛校尉,你还有重要事情。”刘玮一口回绝。 “侯爷,给我800骑兵便可!” 张辽见状急忙道,“解围丁大人后,我便率部回侯爷身边效犬马之劳。” “侯爷给我八百骑,我保证回来时一个不少!” 800! 一个不少! 其他惊呼起来。 这一路过去,匈奴人的兵马不少,800哪里够塞牙缝? “哈哈哈!” 刘玮朗声大笑,“八百就八百!我相信文远绝对有这个实力!” 要知道三十一年后,张辽在逍遥津,以八百猛士突袭孙权十万。 如今少年初生如猛虎的张辽,给他八百以白袍军模板加成的骑兵,突袭这匈奴人,完全不在话下! “薛校尉,长城军团四千骑兵之中,任由文远挑选!” “凡是选中者,厚赏犒劳!” 薛仁贵看向张辽的眼神充满了敬佩。 真是有志不在年高,如此小小年纪,却有如此气魄。 李肃刘度两人也向张辽投来钦佩的目光。 两人见到刘玮如此看重这个并州刺史府的小小少年曲侯,原来此人还有这般胆识。 姚广孝此刻却在闭目养神,似乎事不关己。 “多谢侯爷!” 张辽浑身激动,当即下拜。 这种被人信任的感觉,让人浑身充满了力量。 长城军团的这四千骑兵,张辽这几日早就见识。 装备精良,战斗素养超凡,整个并州拿不出任何一只兵马能与其相比。 四千骑兵,对于刘玮而言,一个个都是宝贝疙瘩。 而刘玮却放心让张辽带走800骑,却不担心张辽有去无回。 要知道张辽若是带着这800骑救下丁原,回到并州,绝对是牛逼哄哄。 别说丁原,就连并州刺史都要哄着他,给他升官。 “文远现在便去挑选骑兵,星爷出发吧!我想你已经急不可待了!” 刘玮挥挥手,让张辽现在就动身。 “侯...侯爷,我...” 张辽深受感动,眼睛一红,朝刘玮长长一揖,转身离开。 ...... 张辽走后,合议继续。 “薛校尉,现在匈奴人还有哪些残余势力,一一道来!” 刘玮坐在上首,让薛仁贵来说一说当前形势。 “如今匈奴主力是杀退了,羌渠单于也死了,可他的儿子左贤王呼厨泉逃去了云中!” 薛仁贵出列,娓娓道来。 他麾下的斥候已经将塞外大致情况,摸得很清楚。 “这一次在善无丢了五六千人,但他麾下至少还有一万的兵力,散布在云中的部众,也不下四五万。” “而且,过了云中往西边,五原郡和朔方郡,还有大量匈奴人聚居,是羌渠的弟弟左大当户去卑为首领。” “那里,阴山外来了两个鲜卑的大部落,拓跋部和宇文部!” 薛仁贵提到这里的时候看了刘度一眼。 “侯爷,他们是阴山北边草原上实力最雄厚的两大部落,首领拓跋杲和宇文烈,勇猛善战。” 刘度连忙解释道,“我部和轲比能部在草原上,只能说是小部落,跟他们没法比!” 刘玮眉头一皱,这还没彻底搞定南匈奴,现在又来了鲜卑部。 这两部鲜卑,不容小觑,一听他们部落和首领名字,就知道是后来魏晋南北朝的那几个胡族大姓。 还想着以后五胡乱华? 那我便从根源上解决! 刘玮不动声色问道:“云中四郡,我是必将收复,无论谁来。” “如果是和我们来做朋友,我欢迎,如果是来抢占我们汉家地盘,屠杀和劫掠我们汉家百姓,那就一个字,杀!” 刘玮的语气寒如冰霜,刘度身子不禁一颤。 这个侯爷谈笑间就将匈奴四五万人灭掉,加上之前在善无杀的两三万,还是清水河烧死的五六千。 这一加起来,再杀他个一两万,就接近十万了! 整个南匈奴才四五十万人口啊! 一下子就杀掉了四分之一,而且还是青壮勇士。 这还了得! 刘度他整个部落,也才十万人口而已。 刘玮的话说话,房间的空气为之一冷。biqubao.com “薛校尉,继续说,继续说!” 看到几人默然,刘玮哑然失笑,示意薛仁贵继续。 “侯爷,在善无南面去雁门的要道上,还有左大都尉近一万人马,以及据说是去了并州的右大都尉。” “另外,匈奴的美稷城中,还有一个谷蠡王领着一万人马,以及十多万妇孺。” “......” 薛仁贵顿了顿:“不过目前为止,并州方向大汉朝廷的兵马暂无动静。” “如此看来,匈奴残存的势力散布各处,还是有些多,这一次的清除计划,不够彻底啊!” 刘玮摇摇头,“大和尚,你怎么看?” 一直闭目养神的道衍猛地睁开眼睛,精光四射:“侯爷,小事一桩!” “此事全权交给贫僧来办,绝对能让您满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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