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周昌平这样的人,哪怕蓝月犹豫的动作很短暂,但是还是被他一眼捕捉到了。 蓝月笑了笑,坦诚的说道:“上车之前,我是想问邀请函怎么样了?” 说完语气一转,“不过我想周大哥肯定给我安排好了的,所以就没开口。” 周昌平哈哈一笑,说道:“没错,我给你安排好了的,都在车后备箱里放着呢。” “等吃完饭,我送你去宾馆的时候,就顺便给你搬到房间里去。” 蓝月怔了一下,虽然心里早就猜到邀请函肯定已经做好了,可还是没想到周昌平安排的这么周到,竟然提前将邀请函放在了车里。 心里顿时有一股暖流流过,感激的说道:“周大哥,谢谢你了!” 周昌平一笑,“都说了,既然叫我大哥了,就别这么客气,安心的去吃饭吧!” 边说已经启动车子出发,朝厂门口开去。 到了大门口的时候,看门老头连忙来开铁门,笑着打招呼,“周厂长,下班了啊!” 说话的时候,看见蓝月坐在副驾驶室,对她点了点头。 周昌平回了一句,“嗯,下班了,带妹妹去吃饭。” 早上蓝月来的时候,看门老头就以为蓝月是周昌平的亲戚,这会儿听他这么说,还真以为她是周昌平的堂妹或者表妹什么的。 不然的话,那也不会亲自开车一起离开啊。 看门老头笑呵呵的说道:“周厂长,你妹妹是个豪爽的人,人美心善。” 周昌平笑着回应了一句,开车出了大门。 一边开车,周昌平一边说道:“小月,你跟李老头的关系处得不错啊!他可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倔强老头,难得的会夸奖一个人的。” 蓝月这才知道看门的老头姓李,说道:“是吗?我感觉还好,就是早上来找你的时候,给他发了一支烟,顺便送了一个一次性打火机。” “哦……”周昌平恍然,说道:“难怪啊,我是说她怎么对你评价这么高,原来你是贿赂他了啊!” 蓝月说道:“一个一次性打火机而已,在我们厂里也就一毛多钱,谈不上贿赂啊!” 周昌平笑着说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很善于与人打交道。” 蓝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以前是在我们当地的百货商场当收银员的,虽然每天接触很多人,但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其实真不太会与人打交道。” “后来三哥看得起我,让我到他的公司做销售,我就寻思着和人打交道的时候真诚一点,对人客气一点,别的也做不来。” 周昌平笑着说道:“跟人打交道能做到真诚就不容易了,你只要保持这一份真诚,始终以诚待人,会闯出一片天地的。” 蓝月笑着说道:“多谢大哥指点,我记住了。” 周昌平一边开车,一边与蓝月聊着,车七拐八拐的从大街到小巷,然后又一直到了江边。 一排柱头粗的杨柳前面,临江一栋青砖瓦房呈撮箕口的布置,场坝对着前面的大江。 周昌平直接将车开到场坝里,然后停车。 蓝月下车,看见场坝里已经停了好几辆车,笑着说道:“这里看起来很偏僻,来吃饭的人似乎还不少。” 周昌平笑着说道:“这里老板做的鱼头泡饭很好吃,来的几乎都是熟客。” 蓝月轻笑,不是熟客也找不到这个地方。 而且这里离大街还有点远,没有车的话一般人也不会跑过来吃饭。 所以这里老板做的生意,还都是像周昌平这样有钱人的生意。 “哟,周厂长来了!” 两人正边说话往屋里走,老板迎上来给周昌平打招呼,笑呵呵的说道:“今天就两位?” “嗯,两个人!”周昌平回应说道。 老板道:“那这边请,靠窗的位置还有一张小桌子。” 老板一边发烟,一边说道,往屋里引路。 来到窗边的小桌子坐下后,老板给两人倒上茶,端上一盘瓜子,说道:“周厂长,你们二位先坐一会儿,我去安排菜。” 周昌平点头,说道:“加一份虾子。” “好嘞!”老板笑着答应离开。 不多久,一个酒精炉子端上桌子,然后老板往上面放了一个砂锅,里面烧的是鱼头,浓郁的香气飘散出来。 周昌平问道:“小月喝酒吗?” 蓝月连忙说道:“我不会喝。” 周昌平笑笑,说道:“不会喝那就不喝,不过我给你一个建议。” 蓝月好奇的问道:“什么建议?” 周昌平说道:“你选择做销售的话,可以学着喝酒。其实很多生意,都不是在办公室谈成的,而是在酒桌上谈成的。” 蓝月说道:“一般都是男人喝酒,女人喝酒的还是少。” 1991年不比后世,这个年代的女人会比较保守,将喝酒视作不良习惯。 周昌平笑着说道:“早就说妇女能顶半边天,都什么年代了,喝酒还分男女啊。” “嗯,不出几年,将有更多的女性涌入商海和职场,那个时候女人喝酒就没人说什么了。” 他的这番话,蓝月听了没什么感觉。 但是如果换做是沈千三在这里,听了周昌平的话的话,必然对他刮目相看。 后世真如周昌平现在说的这样,越来越多的女性下海,而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也成了大都市的交际花,人们应酬的时候总少不了美女的陪酒。 嗯,蓝月虽然不知道周昌平说的是真是假,她想了想,还是说道:“既然周大哥这么说了,我就学着喝一点点。” “孺子可教也。”周昌平看了一眼蓝月,赞许的说了一句,转身招呼老板说道:“来两瓶啤酒。” 说完回头,对蓝月说道:“你第一次喝酒,就喝一瓶啤酒吧,这个度数不高。” “嗯,我还开车,也不喝多了,不安全。” 蓝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喝,笑着说道:“就听大哥的。” 很快,老板拿来两瓶啤酒和两个杯子。 周昌平打开,给蓝月倒了一杯,然后给自己倒上,说道:“酒菜都齐了,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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