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头泡饭,先吃鱼头,后吃泡饭。 当火锅里的鱼头吃完了之后,往鲜美的鱼汤里加入煮熟的米饭,然后盖上锅盖小火焖煮,晶莹雪白的大米每一颗都吸满了浓稠的鱼汤汤汁,变得浓香馥郁,粒粒都如金黄一般,入口的那种美味简直是绝了。 “这也太好吃了!” 蓝月从来没吃过这样的美味,忍不住多吃了两碗,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周昌平笑着说道:“世间有诸多美味,人活着努力工作的意义之一,就是有能力去吃自己想吃的美食,看想看的风景,过想过的生活。” 一瓶啤酒已经只剩下最后一杯。 蓝月端起杯子说道:“周大哥,没想到你还是一位哲学家,来,我敬你。” 周昌平笑了笑,“我不是什么哲学家,只是人到中年,自己不想努力了,却喜欢看年轻人奋斗的样子……” “呵……,不说了,说多了矫情。” “来,喝一杯,祝你这次招商圆满成功!” 蓝月笑着说道:“比起这次招商,我更加的感恩认识大哥!” 边说与周昌平碰了一下杯,然后一饮而尽。 周昌平同样一口喝完,放下杯子笑着说道:“小月,你喝了一瓶啤酒都没感觉到醉意,喝酒的潜力无穷啊。” 蓝月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第一次喝酒,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好像还好吧!” 周昌平说道:“女人都天生带几分酒量的,以后你可以适当练习一下,学会了喝酒,对以后的工作是有帮助的。” “行!”蓝月笑着答应,“以后我偷偷学一下。” 最后的酒喝完,这餐饭也算是结束了。 周昌平叫来老板,结了账,然后与蓝月一起离开。 车开到大马路上后,周昌平问道:“你住哪个宾馆,我直接送你过去。” 以往几天,蓝月都是晚上走到哪里就在那附近开一个小旅馆睡一晚,然后第二天继续新的征程。 今天她一天都在外面跑,还没有开好旅馆。 听周昌平问,有些不好意的说道:“我还没开旅馆,你在前面看见有旅馆就把我放下就是。” 周昌平并不了解蓝月的情况,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说道:“你来办事,就不找一个固定的地方先住着?” 蓝月说道:“固定的地方住着要跑来跑去的,太麻烦了,我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周昌平说道:“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你作为销售人员,到了一个城市之后,先找一个宾馆安顿下来,然后就尽量的固定的住在那里,这样方便与有的客户留下联系地址。”biqubao.com 蓝月之前可没想到这一点,听了周昌平的话,想想觉得很有道理,说道:“多谢大哥提点,我还是经验太少了。” 周昌平笑笑,“经验都是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的,没有人一开始就什么都懂。” 蓝月点头。 没错,经验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的,那需要深刻的自省和总结,才能积累到经验。但是有人指点就不一样了,会少走很多的弯路。 就比如出差选择固定的地方住下来这么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如果不是周昌平提醒,她自己去领悟的话估计要很久很久才能明白。 她似乎突然明白了,原来人生是有捷径可以走的。 难怪古人说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是遇见贵人相助。 就好比她遇见周昌平,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却可以省去她无数去摸索的时间,让她的步伐进入快车道。 就比如她遇见沈千三,将她从一个百货商场的收银员变成了万家打火机厂的销售员,甚至沈千三还在组建销售公司,让她去负责。 这两个男人,一个改变了她的命运轨迹,一个减少了她成长道路的里程,对她来说都是生命中的贵人。 看着周昌平,蓝月真诚的说道:“难怪古人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谢谢周大哥,总是教会我很多东西。” 周昌平一乐,“还是那句话,我只是随口一说,能不能领悟到什么,还是看你自己的灵性。” “嗯,不过看起来,你是一个很有灵性的姑娘,将来前途无量啊。” 蓝月不由的笑了,第一个说她将来前途无量的是沈千三,他说他是算命算出来的。 第二个这么说的是周昌平,是两人交谈过后判断出来的。 她不知道自己信不信命,也不知道周昌平的判断准不准确,但生命里的两个贵人都这么说,那就好像给了她一个目标,她可以朝着那个目标去努力奋斗。 蓝月说道:“那我可得努力了,不然辜负了三哥和你的期望。” “三哥?”周昌平偏头看了蓝月一眼,这是听她第二次提起三哥了,心中有些好奇,问道:“你三哥是谁?他也这么说吗?” 蓝月的脑中浮现起沈千三的模样,嘴角不由的勾起一抹微笑,缓缓说道:“他叫沈千三,一次性打火机就是他发明的。” 周昌平说道:“一次性打火机是他发明的啊,那他还真是一个厉害的人。” “嗯!”蓝月点头,美目里神采奕奕,很是认同的说道:“他是相当的厉害。” 与汪建林认识之后,她从汪建林的口中了解了沈千三更多的事情,比如救了汪建林一命,指点赵瀚宇消除青瓦江拦河大坝的豆腐渣工程,指点汪建林和赵瀚宇拿城东制药厂旁边的地,还有帮助青瓦市公安局抓捕秦城619武装抢劫银行案的劫匪…… 知道了这些事,她也才知道汪建林和赵瀚宇为什么心甘情愿的当沈千三的小弟。 周昌平一直注意着蓝月的神情,看见她说话的样子,不由的说道:“看得出你喜欢你的三哥啊!” 蓝月的脸一红,连忙否认:“不是的!” 周昌平说道:“是不是你心里知道,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蓝月的脸更加的红了,辩解说道:“真不是的,三哥已经是成家了的人,我对他只是感激和敬重,没有别的心思。” 周昌平笑笑,“是这样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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