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军大营的门口挤满了人,数不清的士兵凑在营墙边,从栅栏的缝隙里探出脑袋使劲地向远处看,箭楼角楼上也是同样的场景,人头攒动,密密麻麻。 所有人都踮起脚尖抬着头,眼中带着浓浓的好奇。 北凉军来了! 而且首战就击败了剑南道大将军张靖,三万剑南军被杀得丢盔弃甲,一举解了黔城之围。 凤字营、白羽营的威名早就传遍天下,听得中原士卒耳朵生茧,谁不想亲眼看看北凉军到底是什么样子? “轰隆隆~” 震耳欲聋的马蹄声轰然作响,浩浩荡荡的骑军队列跃出地平线,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队银甲、一队白袍。 蓝天白云高悬当空,银甲白袍浑然一体,漫天军旗飞舞。 好生壮观。 凤字营与白羽营一左一右,并肩而行,马蹄踏得泥土飞溅,一面面北凉军旗在春风中猎猎作响,好似还带着血迹。 两营精锐一出现,围观的士卒就瞪大了瞳孔。 整整齐齐的行军队列、精光闪闪的鲜亮甲胄,即使许多将士的铠甲沾染着血迹、手臂上绑缚着纱布,整个队列也依旧不见一丝杂乱。 不管是战马还是士卒都高昂着头颅,自信而又自豪,将士们目光冷厉,手中拎着的长矛更是寒光闪闪,一股杀气冲天而起。 “停马!” “轰!” 大军行至营门口时,一声怒吼全军停马,巍然不动。 两名悍将策马前行,怒吼一声: “凤字营主将林易槐!” “白羽营主将花寒!” “参见秦王!参见北凉王!” “全军行礼!” “轰!” 凤字营与白羽营原先都是八千兵马,从两年前燕军压境开始,各营主力都扩编成万人之数,以备与燕军决战。 整整两万兵马猛然握拳砸胸,一声怒吼冲天而起,围观的军卒耳膜一颤,只觉得胸口发闷,喘不过气来。 林易槐接着高喝一声: “凤字营、白羽营全歼剑南军三万余众,生擒敌主将张靖,向秦王殿下献俘!” 全场鸦雀无声,乖乖,杀了不知道多少朝廷武将的张靖竟然被北凉军一战生擒,这还是人吗? 尘风微微一笑,手臂轻抬: “迎北凉军凯旋!” “轰!” “大军入营!” …… 帅帐中众人齐聚一堂,林易槐与花寒他们已经许久没见过尘风与顾思年了,笑声不断,诉说着这些年北凉道的变化,战事好像都变得不重要了。 此一战,凤字营与白羽营两万精骑一战击溃三万剑南军,尘屠南听闻消息之后紧急撤军,生怕被北凉军抄了后路,黔城之危自然而解。 现在沈岱与凌超二人带着左右虎贲卫接管了黔城城防,大军皆驻扎在城中,剑南军已经全军后撤。 首战大捷,军心振奋! 此次北凉军只抽调了凤字营与白羽营两万兵马南下,听起来不多,可这是实打实的两万骑兵,在几乎都是步卒的江南战场足以改变一场战争的天平。 笑谈一阵过后,林易槐诡异一笑: “王爷,为你们引荐一个人,哈哈。” 顾思年与尘风对视一眼,他们知道林易槐口中之人是谁。 “进来吧!” “蹬蹬蹬!” 在林易槐的大喝之后,一名身材算不得高大的年轻军汉龙行虎步地走入帐中,身上披着凤字营的制式铠甲,抱拳行礼: “凤子营都尉顾平安,参见秦王!参见北凉王!” 顾平安,北凉王长子,北凉道的世子殿下,如今和他父亲一样披上了战甲,出入疆场,青涩的面庞上已经有了些许风沙吹拂的痕迹。 顾思年欣慰一笑: “起来吧,几年没见都这么高了。” 顾思年离开北凉道这么多年,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会回去几次,上一次见到自己儿子还是三王之乱以前。m.biqubao.com 当初蹒跚学步的孩童如今竟然成了凤字营一等一的悍卒,时光果然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啊~ 仔细一想,顾思年自己都三十六了。 “哈哈哈,好小子,左盼右盼可算是把你盼来了,别看你爹四平八稳的坐着,心里早就想死你了。” 尘风大笑着扶起了顾平安,左看右看: “这个头,再有两年都得比我高,我以前抱你的时候才那么一点点大,哈哈哈。” 顾平安还是个小娃娃的时候尘风可没少抱他,在他眼里顾平安就是他半个儿子。 “不对啊。” 尘风突然装模作样地说道: “林易槐,我记得他今年才十六七岁吧?怎么就成了凤字营都尉。 莫不是你想要巴结北凉王,故意给他升了官吧?” “殿下,这话可不敢乱讲啊!” 林易槐得意洋洋地说道: “顾都尉的武艺打小是王爷与褚将军手把手教的,寻常三五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 去年年初他以普通青壮的身份进了新兵营,跟着新兵练了整整半年,整个新兵营都没人知道他的身份。 一出新兵营就被游弩手挑走了,跟着万风、文沐两位将军前后七次深入草原,攒着八颗人头的军功。 单凭这份战功,当个凤字营都尉有什么稀奇?按北凉军律,都尉都有些屈才了,早晚给他升成校尉! 哈哈哈!” 顾思年目光闪烁,有些心疼地看了儿子一眼: “游弩手可都是在最危险的地方刺探军情,你出关的时候害不害怕?” 顾平安挠了挠头: “第一次出关的时候确实害怕,毕竟打小就听说燕人凶残。 后来就不怕了,身边都是过命的同袍,怕个蛋!” “哈哈哈!” 一句粗口惹得众人哄堂大笑,尘风笑得合不拢嘴,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样的,没给你爹丢人!北凉王的儿子怎么着也不能是孬种吧?” “那是。” 顾平安像个大人一样拍着胸口:“虎父无犬子嘛!” “哈哈哈!” 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尘风的表情逐渐冰冷,手掌一挥: “把张靖押上来!” “诺!” 几名虎背熊腰的士卒把张靖推进了帅帐,这位剑南军大将的甲胄上全是血迹,污秽不堪,大腿上还被捅了一刀,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张将军,我们终于见面了。” 尘风面无表情地盯着张靖,几年前在剑首关,他们差点死在张靖的手上。 “原来是秦王,北凉王,呵呵。” 张靖好像十分不服气,任凭周围甲士如何用力他都不肯下跪,梗着脖子哼道: “败在北凉军手里也不算丢人,只不过我张靖是个倔脾气,宁死不跪。 劳烦秦王殿下行行好,给我一个痛快。” “呵呵,真是个硬骨头啊。” 尘风微微一笑: “我知道,张将军三年来在江南闯出了赫赫名声,绝不会臣服于朝廷。 不过我可舍不得让你死,你对我还有用。” “我?”张靖讥讽一声: “我对你们有用?哈哈哈,笑话。 莫非想从我嘴里问出剑南军的兵力部署?我呸!你们休想从我嘴里问出一个字!” “不不不,你错了。” 尘风饶有兴趣地说道: “我听说你爹是老来的子,很疼爱你这个宝贝儿子啊? 你说你爹愿不愿意来换你回去?” 张靖的目光陡然一变,破口大骂: “你们要做什么!休想打我爹的主意! 卑鄙无耻!” “对不住了,我也是被逼无奈。” 尘风轻轻一挥手: “送信给剑南军,就说让张思堂来换他儿子的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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