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还没反应过来?还要本国公再向你解释一遍吗?”赵错问道。 “噗通~” 林雄彻底站不住了,双腿一软,跪倒在地。 一张脸上,再也没有了半点神采。 他以为林业天召他前来,是为了给他升官发财。 却没想到走的不是康庄大道,而是鬼门关奈何桥! 那该死的郑茂! 究竟干了什么?为什么他从两个商人手里抢了四匹马,这四匹马其中有三匹,都是顶天大的大人物的坐骑? 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他还以为郑茂送他几匹马,他可以投其所好,送给林业天把玩。 可郑茂送来的,分明是阎王爷的生死契啊! “下官,哦不罪臣,罪臣并不知情!这四匹马,是一个叫郑茂的差役抢来的!罪臣,罪臣实在是不知道这四匹马是战马,更不知道这四匹马是大宛马!如果罪臣知道,一定会第一时间上报朝廷的!还请楚国公开恩,开恩啊!”林雄当场痛哭流涕的求饶。 “你不要激动,我也没说拿你怎么样嘛,我就想问问,我这坐骑如何?你可还满意啊?”赵错似笑非笑的问道。 林雄猛然抬头,死死的盯住赵错。 “满,满意……” “刺啦!” 赵错在电光石火之间,抽出佩剑,一剑刺穿林雄的心脏。 林雄不可置信的低头,见血液从自己胸口喷射而出,瞬间染红了大半截身子。 他嘴巴张了张,嘴里往外淌血。 随着赵错将剑抽出,林雄身体一扭,倒在地上,双眼大睁,不断的抽搐,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马是从你这流出来的,就从你开始下刀子。” 赵错一步跨过林雄的身体,扫视一圈后,斜着眼看向林业天。 此时此刻,林业天看向赵错,见他原本人畜无害的脸上,布满了阴邪之气。 整个人就如同一尊杀神一般,杀气瞬间弥漫开来,压的林业天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现在才知道,这个叫赵错的年轻人,到底有多强大。 哪怕他是林氏之主,在这个人眼中也不过是一只蝼蚁罢了。 赵错走到刺史面前,那刺史看了看倒在地上抽搐的林雄,又看看赵错,双眼一黑,当场昏死过去,同时裆下一片湿黄。 “没用的东西。” 赵错可没因为他昏死过去就饶过他,一剑穿了他的心脏。 “林业天胆敢骑跨陛下坐骑招摇过市,此乃忤逆犯上之罪。” 赵错看向白马军,冷声道:“林氏九族,一个不留,全杀!” 赵错一声令下,一场血雨腥风瞬间在河中县内掀起。 林氏有半数人,都在河中县内。 有漏网之鱼趁乱跑了,但也有的在逃跑的路上,被追来的白马军一箭射杀的。 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河中县内,再无林氏一人存活。 杀完林氏族人之后,赵错立马对与林氏有关的人下手。 城里那些养恶仆的贵人,住巨大府邸的达官,十有八九都没逃过白马军的屠刀。 这一天,是河中县城史上最暗无天日的一天。 整座县城,尸横遍野,流血漂橹。每一个角落,都被鲜血所染红。 赵错将所有的人头收集起来,在河中县城外筑京观。 之后,赵错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以追查林氏余孽为借口,血洗整个河西道的士族阶层。 在这个贫富差距如同鸿沟的地方,在这个老百姓活得不如狗的地方,在这个达官贵人宁愿将粮食放到发霉,也不愿意施舍半点给穷人的地方,终于迎来了报应。 这一次赵错的屠刀,挥得更加的凶狠。 他也曾是这些活的不如狗的底层百姓,他也曾被地主鱼肉,也曾亲眼见识过那些地主有多凶恶。 他平生最恨的,就是这些不拿老百姓当人的虫豸。 这一场屠戮,上上下下超过二十万人遭受牵连! 既然这河西道的根烂透了,那就彻底将根挖断! 死在赵错刀下的人,兴许有很多人是被大势裹挟。 这一场屠杀,不知道遇到多少人向赵错求情。 他们说自己没有做恶事,甚至还做了很多好事。 但赵错觉得,这些人也都该死。 因为他们吃的穿的用的,全都是老百姓的血汗! 既然要与林氏同流合污,鱼肉百姓,那又有什么资格活下去? 李木曾经说过,原谅他们是阎王爷的事情,而他赵错要做的,就是送这些虫豸去见阎王爷。 阎王爷能不能原谅他们,赵错管不了,他只想这样做。 赵错到底杀没杀错人,阎王爷自有论断。 再者说,宁杀错,不放过! 要么不动刀子,既然要动刀子,就要一刀两断。 东海道之屠在前,这些人不吸取教训,对朝廷阳奉阴违,对朝廷的政令不管不顾,各种巧立名目,各种搜刮民脂民膏? 到底又有谁,是无辜之人? 而这并不是河西道叛乱,是朝廷单方面对河西道挥舞了屠刀。 这一场血腥的屠戮,因四匹马而起。 这一场大案,史称四马案。 只因林业天骑了大宁皇帝的坐骑,便导致河西林氏被屠戮满门,而直接遭受牵连者,总人数超过了二十万人之多。 但不管是谁都知道,并非因为林业天骑了陛下的坐骑才引发了这场屠戮,只是朝廷要对河西道根深蒂固的士族动手而已。 就算没有这四匹战马,朝廷也一样会对河西道挥动屠刀,而且一样不会手下留情。 因为朝廷不想跟河西道勾心斗角,只想以雷霆手段解决问题,只想彻底消灭这些对朝廷政令阳奉阴违的虫豸。 仅此而已。 这也不是李木第一次主导的杀戮。 东海道之屠,应该算李木第一次主导杀戮。那一次,是赵错挥动的屠刀。 河西道之屠,只能算是李木第二次主导屠戮。不过这一次,同样也是由赵错挥动屠刀。 这也让赵错人屠之名,更加的令人深刻。 二十万条性命,一个多月之内,便是灰飞烟灭! 目前的李木并不知道后世会如何评价这一场屠戮,他也懒得去关心。 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 他所求的,是大宁繁荣昌盛,是千家万户繁荣昌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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