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简赅的批评,他的面容可当得“英俊不凡”的成语。
我的观察在时间上不过占有了两三秒钟。在这两三秒钟中间,那少年只是呆呆地向我瞧瞧,又瞧瞧那穿黄制服的高个子的警士,好像正深思出神的样子。我从他的呆木的状态上推测,料想他的神经已经失了常度。
警士又耐不住地问道:“怎么不说话?你杀了人,还假装痴呆?”
少年又突的旋过头去,在警士的脸上凶狠狠地瞅了一眼,忽而顿一顿足,又举起右手的拳头来挥动。
“乓乒!”
别慌,不是枪声,是那少年的拳头挥击在玻璃上,击碎了长窗上的一块玻璃。他摸一摸右手的手背,第一次开口。
“完了!……完了!”
他说完了,从警士的身旁擦肩而过,回到书桌后面的一只螺旋椅前,坐下来。我和那不曾请教过姓名的警士也跟到书桌近边。
警士指着地上的人,又问道:“这个人是死了,到底是你打死的不是?”
少年略抬一抬头,目光谛视在空中,点了点头。
警士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仍不答,好像不听得。
我接口道:“我想他就是这屋子的主人——吴小帆医士。
少年还是不接口,反应是向我瞅一眼。我走前一步,把手中的雨衣放在窗边的安乐椅上。我俯着身子向那地板上的人瞧一瞧,先伸手抚摸他的鼻管,他的气息果已停止。他的面穿黑苍而瘦损,两目仍开张一半,灰白没光的眸子似在瞧我,看了十分可怕。他的嘴唇也没有闭拢,洁白而排列不很整齐的牙齿镶着失色的龈肉,更觉得丑狞怖人。我估量他的年龄在三十内外,但像是个饱经艰苦的人物。我正要察验他的胸口的伤处,忽给警士的高喉咙所阻住。
“喂,你别乱动!
这也不能怪他。他不知道我是谁,为执行他的职守,自然不容许任何人触动尸体。我并不答辩。占占上述。来。他走到电话机前,打了一个电话到警署会。阿什本瞧着那呆坐在书桌后面的少年,连续发问。
“枪在哪里呀?说啊!枪在哪里呀?”
他的问句仍没有效果,因为这时候有一个打岔。我听得外室中有足步声响。我的目光立即移向候诊室的门。
门口站着一个年约二十四五的少妇。伊的身上穿一件淡紫色软绸颀衫,肌肉似很白嫩丰腴。蛋圆形的脸儿,盖着一头乌发,发会已经剪去,鬓边卷成两个小圆球。两条淡黑的细眉,一双敏活的俏眼,配着一张红润的小嘴。伊的双耳上垂挂着一副月环形镶细钻石的耳环,在闪闪地发光,更足以助村伊的美容。不过这时候伊的脸上薄薄地笼罩着一层惊恐的神气。伊的嘴唇也有些儿颤动。伊一边把一块白巾揉着伊的眼睛,一边额声发问。
“小帆!……什么事——什么事呀?
书桌后面的少年抬一抬头,沉默还是照旧。那少妇像要走进诊室里来的样子,忽而目光一落,看见了门口里面横看的那个尸体。
“哎哟!……怎么——?
伊倒退一步,忙用手撑住了门框,模样儿仿佛要晕过去。这时候若不是另有一个角色登场,我自然义不容辞地要上前去扶持伊。那另一个角色是个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女仆,正从楼梯后面的室中踉跄地走出来。伊看见那少妇骇叫后地倒退,便抢前一步,从伊的背后把伊抱住。
伊嚷着道:“少奶,少奶!什么事?……别怕!
我走到她们俩的近前,向着那女仆说:“你把你的女主人扶到楼上去,定定神,回头再说。
少妇挣扎地站直了,连连摇着头,表示不接受我的话。
伊说:“不,不!我要瞧一瞧。小帆,这究竟是什么事?这个躺在地上的是——”
吴小帆已经站起来,绕出书桌,要走向候诊室的门口来。
他高呼道“娟英,别惊慌。一件小事。我打死了一个人!
“你——你打死了谁?”
女人隔着门口答应着,伊的眼光又一度接触尸体。小帆也瞥一瞥地板,仍简单地作答。
“你也认识他。他就是沈瑞卿。”
沈瑞卿三个字似乎有一种力,又使那女子震了一震,显示出这件事情的背后包含着某种复杂的因素。那高个子警士也跟过来。他的手中执着一把六七寸长的白亮的短刀。他继续向吴小帆要求。
“喂。你既然自己承认杀了人,为什么不肯把凶器交出来?”他把手中的刀扬一扬。“这把刀我是从死者的身底下取得的。刀上光洁没有血,分明不曾用过。我听得过枪声,知道你是用手枪打死他的。你的手枪究竟藏在什么地方?”
这问句是多余的,我可以解决。刚才我明明瞧见他的手枪藏在他的书桌抽屉里。我还没有开口,吴小帆忽然点点头,现出一种坚决的神气。他从裤袋里摸出一串钥匙,顺手给警士。
他说:“手枪在抽屉里。你自己去拿吧。”
攀上接了钥匙去开抽屉。吴小帆走到那女人的身旁,伸手抚摩伊的肩膊。形状像是夫妻。
他温慰道:“娟英,你定心些。我为什么打他,你总也明白。但这件事很简单,你不用慌得,现在我总得到警察局去一趟,但是我相信我不久就可以回来。”
“小帆,你——你——”女人的声调近乎哭。
小帆又拍拍伊的肩。“我说过了,没有事。现在车夫杨三送药到柳荫路病人家去了,马上就回来。等他回来以后,你叫他到隔壁去请张康民过来。你把这件事告诉张律师。他一定可以给我们处理。”
女子也紧紧地握住了小帆的手,颤声道:“好,我马上去请张先生来。你慢些走。”伊旋转了身子,像要走出去,又站住了。“小帆,这一点你得弄清楚。他——他当真是你打死的?”
吴小帆忽垂着目光,缓缓地答道:“是。我已经准备了好几天。他既然要来寻我,我自然也不能不把同样的手段对付他。……娟美,你知道他是一个犯罪人。我为自卫打死了他,也决不致于抵他的命。
夫妇俩的话没有终止,外面又是一大阵脚声,走进了三四个警士。最先走进门的一个穿着巡长制服。他先看看尸首,又向我们几个人瞧一瞧,他的视线发现了诊室中的警士。
他问道:“王南福,你电话中说的凶手是哪一个?”
王南福恰巧已经检出了书桌抽屉中的手枪,很高兴地走过来,向吴医士指一指。
他说道:“曹巡长,他就是杀人的凶手。现在我们把他带到署里去吧。
“好。这是凶器?”巡长接过那支手枪去察看。
王警士点点头,又旋转来瞧我。“先生,你是个重要的证人,不能不烦劳你陪我们走一趟。我还没有请教过尊姓大名呢。
我点点头,随手摸出一张名片来给他。
三、疑点
这件案子的发生差不多是我亲眼目睹的。行凶的吴小帆又自己承认过,在势不致于再有什么疑问。这是一件偶然事件,不是什么疑案,我自从和霍桑合作以来,经历的奇案在百数以上,却从没有像这一案那么迅速了结。可是事实的转变竟出乎所料。我的最初的观念是错误的。这件事还是一件疑案,它的内幕并不像我所料想的这样简单。
我到了警署里以后,署长许楚石看了我的名刺,很客气地和我招呼。他也是素来知道我的。我把经过的情形从头至尾说了一遍。许署长自然绝对信任,把我的话当做一种重要的证据。他又向吴小帆问供。小帆从新缄默起来。许署长问他为什么缘故打死沈瑞卿,他和沈瑞卿有什么怨仇。小帆默默地不答。他的双目仍现着果定的状态,有时紧皱着双眉,有时自己摇摇头,表示出一种迷惆懊恼的模样。
我说:“许署长,我想他刚才干过了那件凶案。他的神经上所受的刺激一定非常厉害。此刻他的精神上显着异态,你要希望详细的口供,还不如等明天再问。
许楚石很赞成我的建议,其实除了赞成我的话以外,一时也没有别的办法。吴小帆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不比无产阶级的民众,一到警探先生们的手里,不开口就可以随随便便用手法威逼。这时吴小帆既然闭口不说,他的精神上也明明现着异象,暂时延摘自然是没有办法中的一法。
下一天八月十四日的清晨,这事情变卦了,我的老友霍桑忽然打电话给我,叫我到他的寓里去谈谈。我起初还以为有什么别的案子,约我去相助,不料上夜里的这件血案,竟也和霍桑发生了关系。
他走向我说:“包朗,昨夜里你不是发见一件杀人案吗?这案子非常奇怪,内中的情节并不像你所见到的这样简单”
我反问他道:“你怎么也知道了这件事?”
霍桑道:“昨夜里那被捕的吴小帆已从南署里移解到了总厅。殷玉臣厅长因着发现了几个疑点,不能解决,汪银林恰巧在请假中,所以连夜来请我去商谈过一次。我不但已经见过小帆,并且见过他的妻子谭娟英,他们的女仆夏妈和包车夫杨三。这三个人昨夜里都给传到总厅里去过。所以我对于这案子的情形也许比你所知道的更详细些。
“那好极。我正要查一个明白。可是吴小帆已有了口供?”
“是的。”霍桑应了一声,擦火烧纸烟,一边呼吸着,一边把两腿伸直,仰靠着藤椅的传背。“不过他所供的,和你所已经知道的恰正相反。
“哦?”
“他说沈瑞卿不是他打死的!
这果真出我的意外。我瞧瞧霍桑的声音态度,绝对不像是开玩笑。
我顿了一顿,说:“奇怪2他昨夜里明明已经承认过,现在怎么翻供了?
“这就是一个待决的疑问。他不承认打死沈瑞卿的话如果实在,那末,他当时为什么承认,势必另有内幕。
“你对于这个疑问有什么见解?
“我在搜集各方面的佐证以前,还不能下具体的答案。
“你所希求的佐证是什么?
“据昨夜到场检验的曹伯威巡长说,枪弹从胸口打入,从背部穿出,但是四处检寻,枪弹却没有着落。这是一个重大的疑点。南区署长许楚石也曾在那诊室中和隔壁候诊室中的地板上寻过一回,同样没有找到。不过许署长在诊室中分隔的墙壁上,发现一个新鲜的断痕。他还把那诊室和候诊室绘了一个图。我也瞧见过。这所痕恰近通候诊室的门口,在里面的一边,离地板约有二英尺,很像是枪弹所所伤的。
“那枪弹会不会从这所口中陷进墙壁里去?
霍桑吐出了一口烟,摇摇头。
“不会。那颗痕还浅,墙砖有十时厚,都是实砌的。许楚石曾仔细察验过,绝没有陷进去或穿过的可能。据曹巡长的见解,死者进了诊室以后,大概立在书桌面前。吴小帆开枪打进了沈瑞卿的胸口,穿背而出,射在壁上,就留下了一个痕迹。可是枪弹从壁上落下或反射开来,势必仍留在室中,不料竟找不到。这一点最奇怪。
“你想曹巡长的见解有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据我看,这理解不能成立。因为壁上的断痕离地板只有二英尺。假使沈瑞卿果真是立着中枪的,枪弹穿背而过,着在壁上,那末壁上领痕的高度至少应有死者高度的五分之三。换一句说,那断痕须得离地板四英尺左右,方才符合。因为枪弹的发射,在短距离间,当然是直线进行的;何况死者又没有安坐或蹲下的可能,这推想显然有些破绽。
“那末你想吴小帆的翻供可会是说谎抵赖?
“我还不能说。他的否认很坚决。
“你已经接受他的话?
“肯定的接受当然还谈不到,但至少也不应忽视。”
“他怎么样说?他既然不承认,可曾说是谁打死那沈瑞卿的?”
“没有。他没有别的话,单说他不曾开枪打死沈瑞卿,对于别的问题,他还是缄口不说。”
我寻思了一下,付度地自言自语。“这真奇怪!假使小帆的话是实在的,莫非沈瑞卿过去的时候,先已中了枪——”
霍桑忽举起了他的纸烟。“不。这是不可能的。许署长和曹巡长都说,那伤痕恰在左胸的近心房处,一中枪势必立即致命。他决不会如你所料,中了枪再能从外面走进去。”
辩证很合理,我当然不能坚持。经过了一度思索,我又记起一件事。
我说:“霍桑,还有一件事。我记得当我和那警士王甫福听得了枪声,在街角会集的时候,曾瞧见一个人形从那屋子里奔出来。当时三南福可惜没有把他追着。现在想起来,这个人很有行凶的可能。”
霍桑答道:“不错,这个人的确重要,不过仍不能解释不见枪弹的疑问。因为即使那逃走的人开枪打死了沈瑞卿以后,立即逃出,那枪弹也应当留在屋子里。”
是的,枪弹的不见,不但缺乏佐证上的材料,还留下一种不可思议的疑窦,因为凶手行凶以后,势不会如此从客周密,把枪弹部检拾了去。我想到这里,又发现了一种补充的资料。
我又说。“我记得我站在长窗外面偷窥的时候,看见吴小帆正俯着身子,站在尸体旁边。在这当地,他也许偶然瞧见了那落在地板上的枪弹,为消减证据起见,他便顺手将弹子拾起来纳在袋里。你想这一点有没有可能性?”
霍桑不即回答,注视着他手中的纸烟上缕缕的烟雾,似在澄思考虑。一会,他才点点头。
“哈,很可能——一这见解很重要。不过吴小帆在警局里时,身上给搜索过,不见有什么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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