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奴隶王_分节阅读 1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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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呢?”

    志成说:“希腊人发明了神圣树林的概念,花园是献给神的,而神祇也有他的花园。譬如宇宙大神宙斯的正室希拉,就拥有诞生金苹果的花园。”

    小姐摇头,感叹着:“太神奇太好听了,说下去吧!”

    志成得到鼓舞,开始显得有自信:“意大利人的花园,是百花混合的,中世纪时代,他们流行一种幽闭花园,花草混合一片,没有分设小径,也没有后来欧洲流行的几何图形花圃。”

    “你听过秘密花园吗?它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娇小天地,通常在大花园又或是大园地大建筑物的隐蔽角落,绿意盎然,宁静又迷人,十分浪漫。”

    小姐又再“啊”了一声,然后说:“我知道法国宏伟的皇宫花园……”

    志成就告诉她:“法国式花园是平衡的艺术品,像刺绣一样,有严格的规律,规模庞大,着重古典的平衡。花园变成建筑物的延伸,方圆数公里都是结构严紧的几何图案。”

    小姐说:“我还是喜欢小型的花园,像画家莫奈的荷花池。” 然后,小姐便没说话,只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后来,也们又谈了片刻,小姐提议到她的玫瑰园走走,因为晚霞将至,一定会十分漂亮。

    两人走着,志成跟在小姐身后,小姐的感受有点陌生。原本,她只认为这裁缝可让她消磨时间,她猜不到,他竟然拥有让她敬佩的知识。太奇怪了,于是,倒是她变得不好意思。

    走在玫瑰园中,她说:“你说我的花园是哪一类呢?”

    志成说:“是个人主义的花园。”

    “啊!”小姐又发出这个单音。个人主义。

    晚霞来了,天际是橙红色的,是一亿朵玫瑰的汁液调和而成般美艳。小姐满足地望着天际,她有非常秀雅的侧脸线条。

    志成想起一回事,他箱子内的玫瑰。最后他还是把箱子打开,拿出那一束已倦怠的玫瑰。

    小姐看见了,脸上流露着喜悦。

    志成说:“未来这里之前,我买来送给……”

    小姐抢着说:“花王。”

    她接过了花,志成傻笑。

    “谢谢。”她凑近花中央,“很香。”

    晚霞渐暗哑,夜幕快要垂下,小姐把他送走。这一次,裁缝又没有替小姐量身。

    坐在接送的房车中,志成的脑袋变成真空,今日,实在太刺激。

    本来,他有心追求一个花王,可是,却碰上小姐。他已没再想“追求”这回事,只是,心情,仍然悸动。那半小时的车程,正好舒缓刚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的紧张。

    小姐的姿态神情仍在他的脑海中荡漾。入夜了,他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回家后,他就发呆,饭也没吃。

    那个人由大门大模大样地走进来,动静似是刚回家的家庭成员。

    志成望着他开门关门的模样,那种潇洒俐落,与自己那么不相同。在这一刻,他但愿他真的是他。

    假如自己是这个人的话,就能确保不会在小姐面前出丑。

    志成很想很想百分百像他一样。

    主人看透了他劣等次货的心意。志成的目光中流露着恳求的神色。

    主人挂起胜利的笑容:“想模仿我?”

    志成说:“她是千金小姐。”

    主人侧起头,目光嘲弄又轻佻:“高攀不起人家哩!”

    志成否认:“我已没有追求之意。”说罢,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只想别失礼人前。”

    “啊!”主人恍然大悟,点点头,“你又真是次一等。”

    志成不得不承认,也无从辩驳;是真相,只好任由他揶揄下去。

    “来吧!”主人弯身,勾了勾手指,像逗弄小孩那样。志成讨厌他这姿势,却又不得不随他站起来。他不是害怕他,在这一刻,他倒想听他的话。

    他俩面对面。究竟,谁是真人,谁才是镜子?

    主人说:“跟我的表情做。”

    主人流露着自信而端正光明的表情,那是头微仰的,嘴唇紧紧合上,目光内暗暗闪着光芒。

    说:“我——”

    “我——”志成跟着说。

    主人纠正他:“声线雄厚一点,调低一点,要充满男性魅力。”

    “我——”志成又说。

    主人说:“加上刚才的表情。”

    主人在志成跟前显出尊严的气派。

    “忘记你只是个裁缝仔。”

    志成尝试着,但剎那间,又放不下身分。

    主人说:“就当你是我。”

    志成望进主人的眼睛,这个人,有多么具魅力的眼神。

    充满张力、复杂、深不可测。

    这就是男人的魅力。

    坚定的,强势的,叫人屈服的。

    高高在上,无惧,能操控一切。

    是的,就变成他。

    只有变成他,才能与她匹配。

    从今,不再是一个裁缝,他要变成一个她景仰的男人。

    志成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眼神集中。

    他看见,跟前的男人在微笑。

    他也下意识地跟着做。

    从今以后,就甘心情愿,名正言顺地模仿他。

    下了这决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侧起脸,神情高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白了,他在教他身体语言。

    自此,主人与他都没再说话,他细心留意主人的每个姿势,他要学到十足。

    主人昂然阔步,继而单手插袋。后来又转身,低头沉思。

    志成依样昂然阔步,又单手插袋,转身,沉思。

    主人伸开双臂,头一侧,自转了一圈,脸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色。

    志成也伸开双臂,头一侧,模仿着那种潇洒的自转,神情亦开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头往后仰。

    志成伸出左手,头也往后仰。

    主人的左手打着拍子,姆指与中指发出富节奏感的节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脸而笑,露出富线条美的下颚。

    志成仰脸而笑,他的下颚线条同样美。

    然后,主人再笑。

    同一时候,他也笑。

    两把笑声重叠,节奏一样。

    主人双手一拍,洒脱地走前。也同一时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动作。

    已经不再一先一后了,他们其中一人是面镜子,他们的动作已融合起来,相同而一致。

    一同举手一同提脚,一同笑,眼眉一同扬起。不用望着对方,已动静姿态一致。

    他与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觉力不从心。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荣,以及他的宗教。

    那个夜,屋子里有如出一彻的两个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样,做着同一套细节。

    像刚刚出生般,他尽情吸收尽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这是多么漫长又美妙的一夜啊。志成但觉他已重生。

    隔了一天,大宅的房车又来接他去见小姐。志成的神态已经不一样。

    他穿得光鲜,簇新的恤衫和西裤,他已不似一个裁缝,倒像一名公子。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工人把他带到小姐跟前,这次小姐是站着迎接他。小姐穿粉红色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色,她的襟上,照样插着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红。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小姐。”他朝她点头。

    小姐吸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吸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流露着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欢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身。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色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小姐说:“duke 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学生,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诱惑地望着她。

    小姐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 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身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小姐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迷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身贴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缠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 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身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毛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足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小姐,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 她擦过他身边,冷不防全身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身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高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迎向小姐。

    “小玫。”高贵的妇人是小玫的母亲,大宅的蓝太太,“高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小姐说:“是裁缝师傅。” 她这样说。

    接着,小姐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小姐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缝师傅,她始终是小姐。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乱。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与高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母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阳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 indigo》。

    汗湿透她的背,浅色旗袍贴着她的身体,性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缝!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阳照样曝晒下去,连胸膛也渗汗了。

    插着的是一种血红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激荡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做爱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阳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满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艳。

    与那位高先生看过跑马后,小姐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性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兴奋?统统都不过尔尔。高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母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小姐并不抗拒嫁给高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缝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激荡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

    不过分吧,未结婚的女人,偷偷享受着一段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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