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不过是一群愚民百姓,东楼兄,不必在意,除了厂卫外,刑部、督察院、大理寺都有咱们的人,对俘虏和首级做些手脚,也不是太难......” 罗龙文跟着严世蕃走出西马市后,左右看了看,见四周无人,遂小声说道。 罗龙文想要为严世蕃排忧解难,刚刚严世蕃到了西马市,看到苏州府的人给围观百姓科普鉴别俘虏和首级,脸一下子就落下来了,心情极为糟糕。 罗龙文作为严世蕃最为忠实的狗腿子,自然想要为自己的主子排忧解难了。 “闭嘴!” 严世蕃不悦的瞪了罗龙文一眼。 罗龙文缩了缩脖子。 “如此多的百姓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悠悠众口,如何堵的住,须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再说了圣上盯着此事呢,厂卫就是圣上的眼睛,虽然陆炳还有黄锦与我们友善,但是他们是圣上的狗,最多不主动咬我们,但是想要他们帮我们蒙蔽圣上,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以朱平安小贼的奸诈,他肯定还有后手,防止我们对首级和俘虏做手脚!” “要想在圣上眼皮子底下弄虚作假,就必须要万无一失才行,不然就是找死!我爹是严嵩,不是圣上,我要是犯了欺君之罪,一样得玩完。” 严世蕃瞪了罗龙文一眼,没好气的骂了一通。 “是是,东楼教训的是。”罗龙文连连点头,跟鹌鹑也没什么区别。 在严世蕃臭骂罗龙文的时候,远在苏州的朱平安,正在享受着丰盛的午饭。 李姝大着肚子拉着朱平安落座。 桌上热气腾腾、色香味俱全的饭菜,香味直钻朱平安的鼻息,令朱平安食指大动。 这一桌有鱼有虾,有螃蟹,有肉丸子,有炖鸭子,有菌菇,还有摆盘精致的时蔬小炒和糕点,一桌足足有十几道草,比平时要丰盛很多。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饭菜这么丰盛。”朱平安坐下后,禁不住问道。 有些奢侈啊。 “今天是有朱哥哥陪着的日子啊。”李姝微笑,孕相十足的她笑起来更有韵味了。 朱平安闻言,不由很是内疚的拉住李姝的手,又摸了摸李姝的肚子,一脸歉意的说道,“对不起李妹妹,最近这段时间,我陪你们的时间太少了。” 李姝大着肚子,正是需要呵护的时候,自己这个老公和准爸爸都没有陪她们长时间,真是太失职了。 “不怪朱哥哥,朱哥哥也是身不由己。”李姝的小手握住了朱平安的手,善解人意道。 现在,李姝已经习惯被朱平安当着丫鬟的面,做一些拉手拥抱的亲密举动了。 “这段时间,我一定多抽时间好好陪陪你们。”朱平安搂着李姝许诺道。 倭寇在苏州折戟沉沙,想来短时间内是不敢再来进犯苏州了,哪怕他们在嘉兴取得一场胜利。 这次苏州给他们的教训足够疼了,不好好准备一番,他们是不敢来犯苏州的。 按照历史的轨迹,张经张总督也在蓄力,等待狼兵等外兵抵达,而且狼兵等外兵抵达后,也不能马上出击,还要合练形成战斗力才行,短时间内也不会对倭寇用兵。 所以,这段时间,是一段难得的空闲期,只要安排好浙军操练和警戒,自己可以抽出很多时间来陪李姝。 “那就陪我好好吃饭,只要朱哥哥多吃点,我看着也香,也能跟着多吃些。” 李姝甜甜一笑。 朱平安顿时感觉自己今天能吃一头牛。 什么叫微微一笑很倾城。 朱平安是体会到了。 也就是自己穿来了,不然李姝这种颜值的女生,自己只能在手机里刷到,哪能像现在,不仅可以拉着手,晚上还可以抱着睡,香喷喷的。 “画儿,给朱哥哥布菜。”李姝对画儿吩咐道。 “好嘞,小姐。”画儿颠颠儿的上前布菜,“姑爷,这些菜肴都是小姐特地令厨娘做的哦。尝尝这道酒酿丸子,这是厨娘昨天晚上就在灶上煨着了。” “画儿,不用,我自己来就好,你给李妹妹布菜就好。”朱平安还是不习惯被人服侍,婉拒了画儿的布菜服务。 朱平安这个红旗下长大的少年,还是更习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顿时,画儿像是被嫌弃了一样,一张婴儿肥小脸一下子从兴高采烈到失落。 “朱哥哥,你说了要陪我好好吃饭的。”李姝先是对朱平安娇嗔了一声,接着又对画儿吩咐道,“你听我的,你给我布菜,也给朱哥哥布菜。”biqubao.com “好好好。” 朱平安妥协了,最难消受美人恩,李姝就这么一个要求,布菜就布菜吧,就当是在高档餐厅,享受了服务员海底捞般的服务吧,偶尔享受一把。 顿时,画儿又兴高采烈了,忙夹了一個酒酿丸子放到朱平安面前的碟子里,“姑爷,快尝尝这个酒酿丸子,这是厨娘特意学的,可好吃了。” 这个酒酿丸子跟醪糟汤圆不一样,有点像是狮子头,但是个头比狮子头要小。 “好,好。” 朱平安也享受了封建大老爷的待遇,吃了画儿夹来的酒酿丸子,香味扑鼻,入口还带着酒香味,醇香味浓的肉块,跟沁人心脾的酒香味混合,简直让人无法抵挡。 “朱哥哥不是喜欢吃螃蟹吗,画儿把醉蟹端到朱哥哥跟前,用调羹给朱哥哥挖蟹黄吃。” 李姝看到朱平安吃的香甜,眼睛眯成了月牙,吩咐画儿给朱平安挖蟹黄吃。 嗯。 这醉蟹色泽金黄,蟹肉饱满,酒香浓郁,入口都是讨人喜欢的香甜味,蟹香酒香层次分明,朱平安吃的神清气爽,有点停不住口,一不小心就吃了两只螃蟹。 “画儿,醉虾给朱哥哥......” “画儿,还有醉鸭,朱哥哥喜欢吃带皮带骨的......” “这天气湿寒,来一碗热腾腾的米酒最合适不过了,我大着肚子就不喝了,朱哥哥一定要来一碗。” 李姝不时的吩咐画儿给朱平安布菜,最难消受美人恩嘛,朱平安也只好来者不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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