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那只白色的蚕茧。
那只蚕有半米左右高,直径在70公分左右,是由被褥相互扭结而成,但又不是简单的扭结,而是纤维经过重新组合之后形成一体,根本不是外部力量可以打开的。
看到这只蚕茧,张书函如受雷击,不由自主倒退两步。
就在几天前,他还见到过这样一只蚕茧,在女记者林心湄的房间里。从那一天起,林心湄就神秘的失踪了,就象一滴雨水消失在海水里,再也没有踪迹可寻。
日期:2003-6-10 11:23:00
5)离奇的失踪
海滨别墅那天夜里,张书函发现那只怪鸟的标本上沾有鲜血,就把标本带回到武警队,准备天亮后送分局化验一下。
对于是不是应该放林心湄回家,他犹豫了好长时间。案情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别墅里除了眼睛被弄瞎的张圯,就只有林心湄一个人。如果张圯不是自己捅瞎自己的话,那么凶手是谁,不问可知。
可是醒来后的张圯却没有对林心湄提出指控,这就给了张书函以循私的机会。
对于眼前这件事,张书函心里非常矛盾。
林心湄弄伤了张圯的眼睛,多半是她在拒绝张圯的求欢时失手所致,但这件事绝不会不了了之。张圯此时因为顾虑不肯开口,但总有一天他会说出来的,到那个时候,林心湄就危险了。
但是林心湄却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在张书函送她回家的路上任性赌气,甚至还拒绝了让张书函送她进家门的建议。或许她把张书函的建议理解为一次情感递进的申请,但实际上张书函只想安慰她并希望她能够坦承事实。在张书函看来,这是林心湄放弃的最后一个机会。
闷闷不乐的一个人驶车回刑警队,张书函心里充满了痛楚,他喜欢林心湄这个女孩子,这是痛苦的来源。他无法想象把手铐铐在心爱的女孩子手腕上的感觉如何,肯定会比今天夜里更糟。
今天是个倒霉的日子,海滨别墅张圯失明案只能算是个小小的插曲,那只从天而降落在王老头脑袋上的东西,才是张书函的噩梦。
那件东西已经使他沦为了警界的笑柄,所有知情的人都在等着看他的笑话。
破不了案,是个大笑话,即使案子破获,也无法改变受同事嘲弄的事实。就连退休的刘建义都忍不住跑来看热闹,别人的心态,可想而知。
那件东西白天送到分局里做过化验,搞不懂什么原因,又给送回了刑警队,现在那东西就在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他要回去处理一下,至于怎么处理,老天爷才知道。
刑警队里值夜班的警察们听到他开车回来,立即假装忙碌,张书函的心情稍有好转,他走进办公室,一眼就看到了办公桌上的那件东西。
那东西用张消毒纱布包着,好象是谁打开来看过,现在纱布摊开着,那东西半死不活的露在空气里,好象蹦累了休息一下,说不定什么时候突然又跳起来。
他叹了口气,坐下来用张纸盖住那东西,叫人把海滨别墅带回的标本抬进他的办公室里,那只标本太大了,占据了整张沙发。
他把白天的案情材料翻看了一下,看不出有什么突破,慢慢的困意上来,就伏在办公桌上睡着了,睡着时那东西离他的脑袋只有几厘米,如果这事让别人听说了,又是一个笑话。
一阵冷风吹醒了它,朦胧中他感觉到了一种危险,向后急速一仰,避过了一片扇向他脑袋的黑影,却听哗啦的一声,办公桌上所有的纸张摆饰被卷得漫天飞扬起来,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张书函滚身到角落,拨枪跳起来看时,恰好看到那只怪鸟标本的尾翼隐没在洞开的窗前。
那只标本居然是只活的!
张书函万难置信的盯着被撞碎的窗棂,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难道他连标本与活鸟之间的区别都看不出吗?这怎么可能?
但是那只标本的确飞走了,飞走之前它还干了件坏事,它把白天落在王老头脑袋上的那件东西叼走了。它叼这东西干什么?
好长时间他才从震愕中清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意识到林心湄处境不妙,她的供述虽然缺乏基本的逻辑支持,但现在看起来,却有可能是事实。
张书函急忙拨打林心湄家里的电话,好长时间也没人接,再急切的拨打手机,他听到了林心湄在绝望之中的呼救:
“它飞来了,它来找我来了,它想要带我走!”
日期:2003-6-10 11:38:00
6)怪异的蚕茧
当张书函再度赶到林心湄家之后,目睹的是满目狼籍的残乱,和卧室里那只古怪的蚕茧。
他认为林心湄多半是被一处神秘的力量封进了这只蚕茧里,便想法设法的试图打开这只蚕茧。出乎意料的是,这摸起来极度柔软的蚕茧竟然韧性十足,无论是菜刀砍还是斧头剁,都收效甚微。
这神秘的蚕茧,全然不是布片缠绕而成,而是纤维分子重新组合,从里到处构成的一个整体。
情急之下,张书函打电话给他一个熟悉的朋友,那个朋友在工厂的车间工作,张书函想用车床切开这只蚕茧。
高速旋转的砂轮在天明后没入蚕茧之中,切口处渗出了黑色的粘液,散发着一股强烈的恶臭,熏人做呕。张书函不敢再切下去,急忙停下来,改用手一点一点的向里撕拆。
从蚕茧里渗透出来的黑色粘液不象是血液,血液的气味没有那种有机物腐烂时所发出的特有恶臭。
到中午时那只蚕茧才不过在表层处撕开一个小小的缺痕,如果林心湄被封在里边的话,这么长的时间只怕是早已回天乏力了。
更何况那股子奇异的恶臭,熏得人五脏六肺都绞成一团,就连处于狂热中的张书函的胃部都因这种气味的刺激而不停的抽搐翻腾。
没有办法再继续下去了,结论虽然令人无法接受,但却无可辨驳。
因为那种神秘力量的侵入,刁蛮任性的女孩子林心湄那青春的身体象她床的上被褥一样,被研磨成细微的颗粒与纤维分子组合到了一起,构成了这枚古怪的蚕茧。
打开这枚蚕茧的努力,与肢解林心湄无异。
张书函有一种幽怨的感伤,一种无可奈何的挫折感,一种撕心裂肺的伤痛,一种无可释怀的自责。
如果那天夜里他将林心湄留在刑警队,如果当时他执意坚持陪林心湄进房间并留下来,事情可能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这一切,都是从天而落的那个东西所引起的,天上居然会落下这么一件东西,简直太反常了。而反常的事件就可视为妖异,不可原谅的是,他却在一开始就将妖异的因素从案子里硬性排除了。
为这件殊不可解的怪事,他请教过几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专家断言,以这只蚕茧所表现出的密度与韧性,应该不是自然力量所致。
世界上有许多不可解释的谜题,飞碟,尼斯湖水怪等等,即使多一只蚕茧,也不会影响到世界原有的运作规则。
但是,如果再多一只蚕茧呢?望着b-43号病房里的那只蚕茧,张书函近似茫然的想到。
日期:2003-6-10 13:03:00
7)他身体的一部分陪伴着你
民工张金河蹬着自行车走街穿巷,收了一大堆的废旧报纸,后来他进了一家酒吧,在侍应生怪异的眼神下拍出一叠钞票,侍应生的表情立即变得柔和起来。
喝过几杯酒之后,张金河的心情很不错,现在的他,才多少有点象当年的圣诺斯服装厂的老板。不过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七年了,从七年前遭遇变化的那天起,他就考虑余下的半生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再为别人而活。
虽然他并不喜欢做一个社会最低层的民工,但是,他喜欢当他换上破烂衣服出门收破烂时,老婆金姝看着他时的那种欲哭无泪的表情。
他是一个文明人,文明人的一大特点就是不打老婆或很少打老婆,即使是被逼无奈不得不经常打老婆,也要打得名正言顺打得理直气壮。
张金河就是属于那种名正言顺理直气壮打老婆的类型。但是……但是……但是打累了你总得歇歇吧?拳头可是肉做的,打时间长了很疼的。
金姝喜欢干净,于是张金河费了好大力气才培养起自己不讲卫生的习惯,但是后来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
做一个快乐破烂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他老婆吧!
人世间有种怨恨是无可化解的,付出的信任越大,衍生出的怨恨也就越深。
他从来没有恨过张圯,因为他就从来没有信任过张圯。
但是他有太多的理由仇恨金姝,毕竟他和她曾是一对彼此性命相托的夫妻。
他呷了口酒,感觉小腹有种说不出的闷热,这时候一阵廉价香水气味飘过来,一个女人坐在了他的对面。
他漫不经心的抬起头,用圣诺斯服装厂老板的目光瞟了一眼对座的女人,先是皱了一下眉头,然后他的表情变了,变得凶狠起来:
“是你啊秦婕,”张金河嘎嘎笑起来:“咱们可有些日子不见了。”
“是啊,整整七年了。”秦婕是一个面目表情平板的中年女人,胸脯扁平,缺少做为一个女人的基本特征。她用手慢慢揉着脸上密密的皱纹,叹息了一声:“张金河,你们两口子把我们坑得好惨。”
“这怪不得我,”张金河闷闷不乐的说道:“我也是受害者,最后的赢家是张圯。”
“严峻呢?”秦婕探过身来问道:“他打电话给我们说他找到了你们,然后就失踪了,你不会说这跟你一点关系没有吧?”
“严峻。”张金河若有所思,好象生平以来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你可能不知道,他跟金姝上过床。”
“他找到你了?”秦婕追问道。
张金河点点头:“他现在正陪着金姝呢,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正陪着金姝呢,而且是你们女人最喜欢的那个部位。”
8)你们都来陪我好吗
罗利名蹲在炉子前,正表情肃穆神态认真的升火。
如果在七年前,有人告诉他将来会有一天他会在这样一个民工杂居污水横流的地方给炉子升火,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
可是今天的罗利名,已经将七年前的风光忘记了。
他脑子里只有一件事,找到张金河和金姝,找到张圯,只有找到他们,那么也许一切会重新开始。
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一找就是足足的七年。
已经找了七年,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下去,生命无多,另外的选择机会已经在寻找的过程中丧失了。
突然门帘一掀,秦婕那张干瘪的脸涨得痛红,象个幽灵一样钻了进来:“我找到他了,找到张金河了。”
罗利名腾的站起来:“真的?他在什么地方?”
“他现在以收破烂来掩护自己,怪不得我们总也找不到他。”秦婕激动的说道:“他说严峻上次给我们打电话时就和他见面了,可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张金河说得话很怪,我怀疑他把严峻给杀了。”
“他现在在哪里?”罗利名死死的揪住秦婕:“马上带我去找他!”
张金河此时正在一个管理不善肮脏不堪的公园角落里呼呼大睡,就在秦婕离开他去找罗利名的功夫,几个流浪乞丐将他全身的钱物搜了个净光。当罗利名赶到时,张金河连脚上的鞋都被扒掉了,袜子也只剩下一只。
“张金河,张金河,你他妈的醒醒,睁开眼睛看看我是谁!”罗利名神态冲动的用力抽打张金河的脸,可张金河只是吧唧吧唧嘴,继续香甜的酣睡。
罗利名无计可施,只好吩咐秦婕:“去找根木棍来,如果打不醒他,那咱们干脆就打死他。”
秦婕对罗利名言听计从,立即低着头在公园里寻找起来,却听砰的一声,她只顾低头寻找,脑袋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撞了一下。疼得她失声叫了起来,抬头一看,不由得目瞪口呆。
前面的一株小树上蹲着一只好大好大的鸟,秦婕从没有想过一只鸟居然也可以大到这个程度,几乎象个成年人那样大的体形。它的体重也超过普通鸟类,蹲在枝杆上,生生的把小树压得变曲了。
就在这只不可思议的怪鸟旁边,站着一个脸色忧郁的少女。石磨蓝乞丐装,一张惨白的脸,眼眶中含有晶莹的泪珠:“秦经理,我做错什么了吗?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你们谁也不理我?”
秦婕呆呆的望着这个阴气惨厉的少女,突然之间下身一阵尿急,哧的一声裤裆里湿成一片:“你是艾铃?你不是早就死了吗?”
少女向前走了一步,伸出一只手:“秦经理,我好寂寞哟,你们都来陪我好吗?”
日期:2003-6-10 13:24:00
9)让人杀了该有多好
随着少女身形的靠近,秦婕嗅到一股熏人做呕的异味,强烈的腐臭直逼肺腑,那种呕吐的感觉,使她恨不能把自己的内脏全都翻出来在清水里洗一遍。
秦婕突然听到一声恐怖的尖叫,却没有意识到这一声尖叫其实是她自己所发出,她的双腿突然之间来了力气,掉头疯狂的飞奔。
身后突然之间狂风大作,那只怪异的大鸟凌空而起,疾扑秦婕。秦婕未等躲闪已经凶鸟羽翼卷起的强风刮倒,在地上滚了几下,直到撞在罗利名的腿上才静止下来,鲜血从她肋下涌出,倾刻间就将她浸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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